太陽能反傾銷 ITC 判決成立,台灣業者面臨出口挑戰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02 月 15 日 13:29 | 分類 太陽能 , 能源科技 ,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ITC 於本日宣布初判,確認台灣與中國太陽能產品輸美已對美國太陽能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因此美國商務部將繼續相關行政作業程序,將於三月底與六月中分別公布反補貼與反傾銷課徵稅率。

此次的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四位參與委員,一致認為台灣、大陸的太陽能產品在美國進行低於合理價格(成本以下)的銷售,以及中國廠商還有國家的補貼違反公平貿易。

根據美國商務部資料,2012 年美國從中國與台灣分別進口的太陽能產品為 21 億美元和 5.1 億美元。

在 2012 年,美國商務部曾裁定對中國大陸太陽能電池、模組徵收 18.32% 到 249.96 %的反傾銷稅,與 14.78% 至 15.97% 的反補貼稅。針對大陸的補貼,預計商務部在 3 月 26 日左右公佈平衡稅的初步判決,而台灣、大陸涉及的反傾銷則是在 6 月 9 日左右,宣佈反傾銷稅。

全球市場研究機構 TrendForce 旗下綠能事業處 EnergyTrend 研究經理胥嘉政表示,「本次判決最大意義是讓商務部的雙反調查可以繼續下去,由於業者已經預期反應,因此並無太大影響,真正會影響到台灣太陽能業界是商務部的雙反調查結果。」

根據 EnergyTrend 資料來看,2013 年台灣電池的輸出量約在 6.5GW,其中出口前六大國家分別為中國、日本、德國、美國、馬來西亞、與英國,合計佔 2013 年總出貨量的 83%,雖然美國出貨僅占台灣 2013 全年出貨的 5%,但出往中國的數量絕大部份是間接銷往美國市場,廣義來看美國市場已占台灣 2013 全年出貨量的 50% 左右。而在本次 SolarWorld 的控訴中,台灣業者僅被控訴傾銷,因此如何讓商務部認定台灣太陽能業者並未傾銷,或是讓商務部裁決出現高舉輕放,才是產業與政府相關單位操作的重點。

 

 

胥嘉政表示,從過往判例觀察,反傾銷的平衡稅率通常會讓相關業者面臨嚴峻挑戰,而本次的雙反調查又牽涉到台灣與中國業者在美國市場的未來發展,因此中國業者與政府緊密合作,務求讓此案的傷害降到最低,確保中國業者在美國市場的最大利益,因此傳出英利與韓華向商務部要求成為台灣在本案的應訴人並不令人意外。

進一步來看,從 SolarWorld 向 ITC 遞狀開始,中國政府和業者相繼出招,其細膩慎密的操作更加突顯台灣產業初期孤軍奮鬥的局面。EnergyTrend 認為,商務部的反傾銷調查對於台灣產業的未來發展具有實質影響力,面對後續的攻防,相關單位的操作應更加細膩謹慎,務求確保台灣產業在美國市場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