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稅局:比特幣是財產而不是貨幣,持有者需繳稅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03 月 27 日 8:21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美國稅局:比特幣是財產而不是貨幣,持有者需繳稅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未來也要課稅了,美國國稅局(IRS)3 月 25 日表示,比特幣不是貨幣,將視為財產徵稅。

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和美聯社報導,IRS 說比特幣並非法定貨幣,不能用來支付稅金。不過要是薪水以比特幣發放,仍需繳稅。

IRS 整理出 16 個問答題,說明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稅務地位;大體而言,比特幣適用於以物易物的稅務準則。

這就是說,如果薪水以比特幣支付,課稅基準將以薪水收到時的比特幣公允價值計算;如果用比特幣購買貨品或服務,賣方需用交易時的公允價值申報所得。

對投資人而言,比特幣會被視為商品,倘若價值提高,出售後需支付資本利得稅;要是價值降低,可以認列資本損失。另外,用特殊軟體解決數學問題,獲取比特幣的挖礦者,也需將比特幣價值列入總收入。

會計事務所 WeiserMazars 資深顧問 Steve Brecher 說,IRS 新規釐清了因應比特幣的方式,雖然仍有許多未解疑問,但這是好的開始。

彭博社 20 日報導,「比特幣中國」(BTC China)創辦人李啟元(Bobby Lee)認為,政府已無法遏止比特幣發展;這種去中央化的虛擬貨幣流傳全球,具有潛在的破壞性力量。不過以演化階段而言,比特幣還在萌芽階段,他把 2014 年的比特幣比喻為 1993 年的網路,預估未來 5-10 年會有大批創投資金湧入;一如 1990 年代中期到末期之間,創投業者砸入數十億美元,投資網路新創公司。彭博社報導指出,要是比特幣真像網路公司,或許真要崩盤一兩次才能慢慢獲得大眾認可的合法地位。

(精實新聞 陳苓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