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商務部終裁對歐盟太陽能多晶矽實施雙反措施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04 月 30 日 23:48 | 分類 太陽能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陸商務部終裁對歐盟太陽能多晶矽實施雙反措施


大陸商務部 4 月 30 日公布對歐盟太陽能級多晶矽(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終裁決定。經調查,大陸商務部最終裁定,原產於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產品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矽產業受到實質損害,將依法實施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大陸商務部同時裁定,接受德國瓦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價格承諾申請,瓦克公司將以不低於承諾價格向中國出口被調查產品。

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裁決建議決定,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對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反補貼稅,實施期限為 2 年,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依據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稅率向中國海關繳納反傾銷反補貼稅。瓦克公司的價格承諾同日生效,期限為 2 年。

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矽徵收反傾銷稅。

 

(精實新聞 記者 余美慧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