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審第三方支付專法,孳息須回饋客戶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06 月 09 日 13:06 | 分類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政院今審第三方支付專法,孳息須回饋客戶


行政院今(9)日將首次審議金管會擬訂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第三方支付專法),共計6章55條文。此次規劃開放範圍有所擴大,除將開放線下交易支付服務(O2O)、多幣別儲值支付之外,還將擴大開放無實質交易的匯款轉帳業務、悠遊卡等電子票證業者可兼營第三方支付業務等。

據了解,根據上述條例草案,適用該專法規範的業者資本額門檻為3億元,儲值上限為3萬元,並授權金管會可視業者實際需求,隨時彈性調整儲值上限。儲值帳戶餘額並允許從事購買政府公債等低風險的金融商品投資,其投資收益及孳息將提撥一定比例回饋給消費者(即使用者)。

另外,為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平競爭,上述專法規範對象,除了專營網路交易的電子支付機構外,還納入兼營的銀行、中華郵政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共同適用相同規範經營業務。

(精實新聞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