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繳的錢被政府用在開發這些 App 上?國發會:年底前砍掉一半 App,未來非有必要不再開發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7 月 05 日 12:45 | 分類 app , 手機 , 軟體、系統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你繳的錢被政府用在開發這些 App 上?國發會:年底前砍掉一半 App,未來非有必要不再開發


根據今年 5 月份審計部的統計,政府自 101 年起,已經花了超過 2.5 億元台幣,共開發了 278 個 App。不過,其中有些 App 開發之後就完全形同孤兒,長達一年沒有更新,或是下載次數只有幾百次,甚至還有些民間做的比政府單位更好的 App 。

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政府各單位的 App 上,其中包括:

  • 立法院 App :最新通過議案,還停留在去年 12 月,資訊不夠即時。
  • 環保署「水環境污染行動通報」、經濟部「廠商貨品資料查詢」、內政部「住宅 e-map 」:資料也停留在 2015 年。
  • 農委會「i35 愛生物」 App :僅介紹 6 種鳥類。

鑑於這些情況,國發會於 6 月 28 日召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動應用軟體(App)效能提升研商會議」,決議將未達績效的政府 App 下架,初估以在 105 年底前將至少減少 50 %的政府 App 做為目標,同時要求各機關仍持續提供服務的 App 必須在年底前通過資安檢測,讓民眾使用政府 App 將更安心。

 

以開放資料取代開發 App

國發會表示,由於國內行動上網人口急速成長,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為提供多元服務管道,皆積極提升行動化服務,行政院於 101 年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行動化服務發展作業原則」,規範各機關於開發APP 時,應以「開放資料優先」、「精選服務內容」、「加強推廣利用」及「定期績效評估」等 4 項原則辦理行動化服務發展事宜。

另為了配合推動政府資料開放政策,於 102 年訂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鼓勵各機關全面進行資料開放供民間加值運用及開發民眾所需的行動服務,並要求各機關於自行或委外開發 App 前,應先審慎評估必要性及落實前述 4 項原則,以利政府經費資源有效運用及促進產業發展。

為落實 App 績效管理機制,國發會邀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通盤檢視 App 服務成效,對於下載次數低、評等不佳、內容久未更新維護等績效不彰的 App,要求機關研擬改善措施或進行下架,未來非有必要不再開發 App,各機關應以資料開放為優先考量,對於仍提供服務的 App 須定期檢討評估並加強推廣。

國發會表示,後續亦將研擬 App 績效納入政府網站檢核項目,逐步引導各機關提升 App 服務品質。

(本文由 T客邦 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