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條款上路,首日 10 件舉發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01 月 06 日 19:10 | 分類 app , 共享經濟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Uber 條款上路,首日 10 件舉發


Uber 條款今天上路,公路總局表示,今天總計舉發 10 件,還須檢視相關資料,如果確認違規行為,司機將被開罰新台幣 10 萬元,Uber 公司至少挨罰 100 萬元。

公路法修正條文今天上路,也就是外界所謂的「Uber 條款」,司機被查獲首次可處 10 萬元罰鍰,並吊扣牌照及駕照 4 個月;Uber 公司首次將被開罰 100 萬元,違規 6 次以上或是半年內連續違規 3 次以上,將被處 2,500 萬元罰鍰。

公路總局表示,今天共有 10 件被舉發,但由於還需進行相關資料的檢視,所以目前無法確定會開出多少張罰單,但可以確定的是,若確認違規行為,司機會被開罰 10 萬元,扣行、駕照 4 個月,Uber 公司至少會被罰 100 萬。

不願具名的 Uber 司機表示,今天許多司機都在觀望狀態,沒有上系統接受派遣,至於打算觀望多久,他則表示沒有規畫。他也透露,以他每天開 4 到 5 小時的車來說,每月可能少 4 萬到 5 萬元的收入。

(作者:陳葦庭;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