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自由化政策,最快 10 月底上路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09 月 19 日 9:10 | 分類 環境科學 , 能源科技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綠電自由化政策,最快 10 月底上路


經濟部 18 日舉行電價費率審議會,因應電業自由化,經濟部拍板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透過台電電網輸配電的費率,最快 10 月底,用戶就能買到再生能源發電的「純綠電」,也代表了綠電自由化的正式上路。

在《電業法》修法後,未來再生能源發電業及傳統發電業均可直接賣電給用戶,但業者的電力若透過台電電網代送,需繳交「過路費」。經濟部 18 日在電價費率審議會中確認了各燃料經台電電網的「過路費費率」,零碳排的再生能源業者的電力若直供用戶,每度電僅需多付 0.027 元過路費;而若經由台電電網代輸,每度電則需多付 0.0547 元,最快今年 10 月底,發電業者就能依此費率自由售電。

能源局電力組組長組長吳志偉指出,本次會議訂定了輸配電業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轉供配電等 4 項費率,相關費率將於 9 月底公告,待相關施行子法公告之後,最快 10 月底,再生能源業者就可以向能源局申請直供、轉供業務,打破過往再生能源發電只能賣給台電,而用戶也只能向台電買電的單一路徑。第一次費率將適用至 2018 年 12 月,而未來費率將在每年 9 月左右調整。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