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擬改 14 休 4,勞動部版 10/31 預告修法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3:30 | 分類 人力資源 , 職場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一例一休擬改 14 休 4,勞動部版 10/31 預告修法


行政院人士今天說,日前政院與民進黨立院黨團達成共識,一例一休修法,將由勞動部先依民進黨團彙整的意見提出勞基法修法版本,包括「7 休 1」將放寬為「14 休 4」,於 31 日預告修法。

政院人士表示,現行函釋規定,兩例假間最長只能上 6 天班,勞動部版修法版本將放寬「7 休 1」,雇主若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例假日可在 14 天的週期內調整,不受最長只能連上 6 天班的限制;但勞工在兩週內仍有兩天例假跟兩天休息日,休假日數不受影響,即「14 休 4」。

依勞動部版規定,若將兩天例假日排在兩週內的第一天跟最後一天,休息日也獲得勞工同意加班出勤,最長將可連上 12 天班。

另外,政院人士表示,勞動部版的修法內容,還包括特休假將可遞延一年,假設勞工每年有特休假 10 天,兩年內休完 20 天即可;以及休息日的加班工時和加班費,將改為核實給予,取消現行「做一給四、做五給八」的規定,但加班費的計算標準仍照現行規定,沒有要調整。

政院人士說,加班工時彈性化也將入法,目前有兩個方案,第一案是經勞資協商或工會同意後,勞工每月加班上限 46 小時可提高至 54 小時;第二案則採「工時帳戶」制,3 個月加班上限 138 小時,企業可視淡旺季挪移加班時數。

現行輪班間隔 11 小時的規定也有兩個修法方案,一是輪班間隔以 11 小時為原則,勞資協商同意可縮短為 8 小時;二是以 8 小時為原則,勞資協商同意後可延長為 11 小時。

政院人士說明,勞動部版 31 日將預告修法,加班工時彈性化與輪班間隔時數會兩方案一起預告,待收集各界意見後,行政院長賴清德 11 月 6 日將親自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將各方意見加以整合,最快 11 月 9 日經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作者:顧荃;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