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 年底終止,NCC 推用戶權益保障方案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1 月 03 日 16:35 | 分類 手機 , 網路 , 網通設備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3G 年底終止,NCC 推用戶權益保障方案


因應行動通訊 3G 業務執照年底終止,NCC 今天通過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其中包括系統延續性、終端設備支援性、資費方案及服務契約移轉等 4 大項主要內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 782 次委員會議會後記者會,宣布因應 3G 業務特許執照將在今年 12 月 31 日依法屆期終止,為協助業者、消費者在過渡期間平順轉移,審議通過「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

根據 NCC 統計,全台 4G 用戶約 2,200 萬戶,3G 用戶則還有 643 萬 1,569 戶,NCC 副主委翁柏宗表示,為了系統延續性,同意電信業者可向 NCC 申請彈性頻率指配,到年底前的過渡期間,同一業者得使用同一頻率在 3G、4G 業務。

翁柏宗表示,終端設備支援性部分,電信業者盡早揭露支援 4G 網路的智慧手機等設備,方便消費者選購;同時業者提供的 3G 移轉 4G 方案,應「等於或優於」原有方案內容,提高消費者移轉意願。

翁柏宗說,為了方便消費者移轉,在電信業者有登錄用戶雙證件前提下,消費者可透過電話、網路等簡易方式,完成 3G 合約變更服務,不需親自到門市辦理。

翁柏宗指出,等到 12 月 31 日屆期,還會給予 15 天過渡期,之後就沒辦法使用 3G 業務,這段期間,NCC 會跟所有電信業者合作,積極做好 3G 移轉 4G 宣導工作。

(作者:朱則瑋;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