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速食店內用餐飲,擬 108 年禁塑膠吸管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2 月 13 日 17:00 | 分類 環境科學 , 生態保育 , 科技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連鎖速食店內用餐飲,擬 108 年禁塑膠吸管


擴大限塑下一步,環保署與環團合作研擬 34 項未來行動,包含 108 年擬要求連鎖速食店等一定規模餐飲業者,內用禁止提供一次性的塑膠吸管等,從源頭減少垃圾流入海洋。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記者會,環保署長李應元、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及多個環團今天一同出席公布「台灣海洋廢棄物治理行動方案」,並公開宣示將於 2030 年全面禁用包含購物用提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及塑膠吸管等一次用塑膠製品。

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處長葉俊宏表示,海廢行動方案重點包含源頭減量、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及擴大合作參與四大面向,共有 34 項公私協力的未來行動,包含禁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期程、強化海灘清潔認養工作多元合作、與環團合作調查台灣海岸垃圾組成分布、推動 5 年 5 千艘環保艦隊及強化陸源垃圾及河川攔除清理跨部會合作等。

在禁限用一次性塑膠製品期程方面,購物用提袋在 2020 年將擴大至開立發票的商店禁止免費提供,2025 年則是全面限用並研議提高塑膠袋價錢、以價制量,2030 年全面禁用。

免洗餐具部分,2020 年擴大限塑的店家於消費者內用餐飲時不得提供各類免洗餐具,2025 年全面限用塑膠類免洗餐具、以價制量,2030 年全面禁用各類免洗餐具。

一次用外帶塑膠杯則會在 2020 年先強化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的自備優惠措施,2025 年開始也會全面限用、使用者若需要就要付費取得,2030 年全面禁用。

在塑膠吸管部分,2019 年將先推動一定規模餐飲業像,例如擬對連鎖速食店等內用飲品禁止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2020 年所有餐飲業內用則都不可提供,2025 年全面限用一次用吸管,民眾需要吸管必須自費,到 2030 年則全面禁用,商家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全球都在關注海洋塑膠物的議題,海廢垃圾移除是人類共同使命,減塑絕不只是環保署的工作,而是每個人對後代子孫負責的永續地球工作。

(作者:吳欣紜;首圖來源:Flickr/Old White Truck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