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一件向法院主張被遺忘權的案件在 2016 年 6 月 21 日由高等法院做出二審判決,雖然判決結果已出,不過一切仍然未有定案。因為台灣 Google 分公司舉證證明搜尋引擎的業務並非有台灣 Google 分公司所掌控,法院也以此為由駁回原告主張。也就是說,還需看看原告與 Google Inc.公司的訴訟判決結果。
被遺忘權在台灣是否能主張,待定! |
作者 智由博集|發布日期 2016 年 07 月 24 日 12:00 | 分類 Google , 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