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審會:遠傳併購中嘉案疑有脫法行為,退回NCC重審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9 月 20 日 21:17 | 分類 資訊安全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投審會:遠傳併購中嘉案疑有脫法行為,退回NCC重審


經濟部投審會今(20)日表示,遠傳併購中嘉案,由於考量遠傳為該案目前投資架構中的主要出資者,且有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系統情形,似有藉由脫法行為來規避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之疑義,惟本案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之規定尚待釐清,因此退回NCC重審再作認定。

經濟部投審會指出,經提投資審議委員會第1138次委員會議審議,本案NHPEA及其國內子公司投資中嘉系統之資金來源,除國內銀行債務以「借新還舊」之方式清償MBK現有銀行聯貸債務外,NHPEA、國內投資人(廣欣伍)出資金額分別約為33億、22億,另遠傳將認購NHPEA國內子公司SPV4、SPV5、SPV6所發行公司債約共計171億。

投審會表示,考量遠傳係目前投資架構中的主要出資者(不計入承接現有銀行貸款),且將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系統,遠傳前述行為似有藉由脫法行為,規避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限制之疑義;惟本案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之規定,仍應由主管機關NCC重行審查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