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為築牆宣布緊急狀態,意涵一次看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9 年 02 月 15 日 15:45 | 分類 財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川普為築牆宣布緊急狀態,意涵一次看


美國總統川普將宣布緊急狀態,繞過國會取得南部邊界的築牆經費,防止移民從墨西哥非法入境。外電對此整理相關分析與說明,釐清問題癥結點。

法新社報導,美國國會於 1976 年通過的《國家緊急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允許總統在提出具體理由下,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緊急狀態能允許總統依據其他法律,動用數百種平時用不到的緊急權力,例如允許白宮宣布戒嚴、暫停公民自由權、擴軍、接管資產,並限制貿易、通訊和金融交易。

彭博(Bloomberg News)整理出美國國家緊急狀態相關 Q&A:

怎樣算國家緊急狀態(national emergency)?

宣布緊急狀態將賦予美國總統處理危機的臨時特別權力,歷來大多數的緊急狀態都跟外交政策有關,例如參戰或因應全球貿易威脅,少數情況下,美國總統才會運用緊急狀態推行他們的國內政策目標。

宣布緊急狀態如何讓川普得利?

理論上,緊急狀態能使川普變更聯邦經費用途至其他目的,轉為至少能在他希望的美墨邊界開始築牆。除可能挪用國防設施經費外,挪用一筆國會通過支應災害救急法案裡尚未動用的 139 億美元經費,已被討論。

川普需 57 億美元築牆費,若要挪國防設施經費,意味今年 103 億美元相關預算會有超過一半受影響,衝擊到政府原本將照顧軍方眷屬提供的住房、醫療、教育設施等。

邊界問題有嚴重到要宣布緊急狀態嗎?

這個問題完全取決於總統決定。美國曾於重大危機(經濟大蕭條、911 恐攻)和規模較小危機(1970 年郵局員工罷工)期間宣布緊急狀態。1976 年,國會通過「國家緊急法」,賦予總統廣泛權力宣布緊急狀態。

但國會通過這項法律,部分也是為立法限制總統權力,主要是受 1972 年「水門案」(Watergate)醜聞的影響;「國家緊急法」也要求總統需援引具體的法定權力展開緊急行動。

有辦法扭轉總統執意進入緊急狀態嗎?

不容易。民主黨國會議員早已表明,他們會對任何使用緊急權力的行為提出法律訴訟。1 月 10 日國會研究處(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的一項報告指出,為築牆而宣布緊急狀態「將引發各種新的法律問題」。包括狀態有無嚴重到真需動用軍隊。

根據國家緊急法,國會有權阻止總統的緊急狀態。只要民主黨占多數的眾議院通過推翻總統的決定,參議院也必須進行表決。但即便共和黨占多數的參議院也通過要總統收回成命,川普依然能否決兩院的表決結果,若要再翻轉總統的否決,在兩院都需達三分之二以上的門檻,難度非常高。

過去法律攻防案例

美國法院曾限制總統的緊急權力,1952 年聯邦最高法院就裁定,時任總統杜魯門(Harry Truman)不能發布緊急命令接管民營鋼鐵工廠,當時杜魯門想確保韓戰期間的鋼鐵生產不中斷。

但後來因規範緊急權力的法律出現變化,部分專家認為,很難預測如今的最高法院會如何看待川普宣布緊急狀態一事,尤其目前最高法院是由共和黨任命的法官占多數。

(譯者:陳彥鈞;首圖來源: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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