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一號機運轉 40 年,明天將正式停機,核安會表示,台電將依運轉操作程序進行降載停機,核安會持續監督核電廠運作安全。此外,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明年 5 月屆期,核安會已要求台電針對兩部機組狀態差異,強化電廠管理。
核三廠一號機運轉執照7月27日屆期,核安會今天發新聞稿表示,台電公司將依運轉操作程序進行降載停機,並28日起進入除役。核安會將現場視察,確認一號機由運轉狀態至停機除役的轉換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依照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40年,若期滿要繼續運轉,則應於執照屆滿前五年至15年申請換發執照,核三廠已超過申請時限,一號機依法須7月27日停機,二號機運轉執照明年5月17日屆期。
核安會表示,已於112年4月24日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畫,目前台電正辦理核三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待台電提出環境部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確認符合核管法第23條規定後,即可依法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
此外,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明年5月17日屆期,核安會表示,已要求台電針對兩部機組狀態差異,分別就行政管理、實體屏障、程序書區分與差異訓練等強化電廠管理作為,以維持二號機安全穩定運轉。
台電說明,一號機停機後,仍需進行必要檢修,包含燃料移出爐心、安全有關設備檢修、緊急柴油發電機檢修等;另一方面,核三廠除役環評程序還在進行,需等除役環評通過後,核安會才會核發除役許可,估計最快是2025年5月2號機停機後才會核發。
(作者:劉千綾;首圖來源:Jnlin,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