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針對中國成熟製程半導體展開調查,並將台灣等16個貿易夥伴納入新名單。此舉旨在建立制度性關稅基礎,防堵中國透過補貼造成的產能過剩與價格傾銷。對台廠而言,這不僅涉及半導體元件的課稅風險,更因台灣對美貿易順差擴大,面臨被要求赴美投資或調整供應鏈配置的壓力。行政院已召集部會因應,力求在美方建立新關稅架構的過程中,守住產業競爭優勢並確保既有貿易協定的最惠待遇。
美方頻繁動用301條款,核心動機在於將貿易制裁從單純的稅率攻防,轉向更深層的供應鏈重組與國安控管。對台灣供應鏈來說,這是一把雙面刃:短期內,美商為規避中國製晶片的高關稅風險,可能將成熟製程訂單轉向台灣二線晶圓代工廠,帶來轉單紅利;然而,長期則面臨「China+1」升級版的合規挑戰。台廠必須加速朝向高附加價值、利基型應用轉型,以區隔化策略應對中國的價格戰。同時,隨著美方對原產地認定趨嚴,企業在海外的產能配置將成為談判桌上的關鍵籌碼,而非僅靠技術領先即可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