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出託付寶 2 疑慮,不排除對街口投信開罰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07 月 24 日 9:30 | 分類 支付方案 , 財經 , 金融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金管會提出託付寶 2 疑慮,不排除對街口投信開罰


金管會 23 日質疑街口託付寶違反法規,要求暫停收受投資人申購,目前不排除將依投信投顧法規定,對街口投信開罰,金管會表示,正依行政程序,先請街口提出說明。

7 月 20 日上線的「街口託付寶」主打民眾把錢放進託付寶,如同投資人購買街口投信發行的「街口多重資產基金」,預期年化增長率可達 1.2%~2.5%,且還可隨時提領,上線一天吸引資金逾新台幣 1 億元,引發諸多爭議,踩金管會監理紅線。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託付寶主要有 2 大疑慮,包括第一,涉及保證收益率,且此保證收益的來源是來自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自身演算法計算。

第二,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也要說明,證明有能力可達到當天贖回代墊款,且有調度資金的流動性能力。此外,金管會也要求街口投信,在法規未釐清前,不能與街口金融科技合作。

證期局也表示,不排除將依照投信投顧法相關規定,對街口投信開罰,目前正依行政程序,請公司提出說明。

根據投信投顧法第 103 條及第 104 條規定,主管機關可對違規公司及相關人員處分,最輕為警告,或是下令公司停止新增基金受託業務,最嚴重則可解除經理人職務,或廢止公司或分支機構營業許可。

至於為何不直接要求託付寶下架,證期局表示,主管機關要依法行政,裁處時要有管轄範圍,投信機構合作對象,也必須有義務遵守法規。

此外,街口投信 23 日宣布董事長將由胡亦嘉代理,證期局表示,仍要經過金管會認可,公司董事會通過後,金管會仍會依其消極、積極資格做適格性審查,且投信本身要落實公司治理,專業股東也要注意有無違反相關規定。

由於金管會下令託付寶暫停申購功能,且保管銀行也已不收電支來的申購款,託付寶如今已「實質停擺」;街口集團稍晚也隨即發新聞稿表示,尊重主管機關,且從 22 日起已關閉託付寶申購(存入)功能,但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會保留贖回(提出)的功能。

(作者:吳家豪;首圖來源: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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