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金融時報》報導,蘋果公司(Apple)和 Meta 平台(Meta Platforms)正接近與歐洲委員會達成和解,以解決兩起與歐盟數位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DMA)相關的反壟斷案件,避免進一步加重的罰款。
今年4月,歐盟委員會已首次依DMA對兩家公司開出罰款,分別為蘋果5億歐元與Meta 2億歐元,原因分別涉及蘋果在App Store中禁止應用開發者引導使用者至其他平台購買更便宜產品(違反反引導規定),及Meta未取得使用者同意即合併不同服務的個資。這些違規行為分別持續約13個月與8個月。
此外,歐盟已對兩家企業發出停止違規命令,要求他們在60天內完成合規,否則將面臨額外的定期罰款。
目前,雙方正進入和解最後階段,反映出兩家公司重視遵守新興數位市場法規制定的合規壓力。歐盟透過DMA大幅強化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監管力度,意在確保市場公正和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
蘋果方面則表示,雖然一直致力於保護使用者隱私及提供優質產品體驗,但DMA迫使他們對歐洲使用者的產品設計做出改變,且呼籲監管機關重新評估該法對歐洲使用者的影響,期望歐洲使用者在使用體驗上能與全球其他市場保持一致。
(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