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今日正式公告「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第三期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本次作業將自今年 4 月 1 日啟動收件,提供業者約 6 個月備標期,預計於 9 月 30 日截止收件,並規劃於年底前完成選商並公告結果。
本期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分配容量為3.6GW,目標於2030至2031年完工併網。選商機制將以履約能力為核心,評分項目包含開發實績(占35%)、財務能力(30%)及專案執行能力(35%),總分須達70分以上,並擇優選出具備實際執行能力的開發商。
其中,專案執行能力進一步納入ESG規劃(15%)與能源韌性(5%),ESG內容則涵蓋在地產業與經濟效益(10%)、環境永續(3%)及企業社會責任(2%),以強化離岸風電的永續發展基礎。
在機制設計上,本期新增多項誘因措施,包括延長售電期間的獎勵機制,對於提前完工併網或強化在地連結、帶動產業與經濟效益的業者,最長可延長5年售電期間。
電價方面,除持續以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為主要模式外,亦首度導入每度2.29元的保底收購價格,以提升專案融資可行性並降低開發風險。此外,亦新增容量擴充機制,獲選開發商最高可擴充原核配容量的50%,以提高海域空間利用效率。
經濟部指出,截至115年3月26日,我國離岸風電累計裝置容量已達4.5GW,共設置482座風力機。透過公開透明的選商制度,台灣離岸風電市場已穩居全球第五,未來將持續擴大綠電供給,朝淨零碳排目標邁進。
(首圖為示意圖,來源: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