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與產業發展署 1 月 30 日邀集離岸風電開發商及相關供應鏈業者,針對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 3 期選商機制進行說明並蒐集意見。因應外界對評選制度的回饋,能源署宣布將調整 ESG 評分比重,並新增能源韌性評分項目,強化制度的可執行性與量化標準。
能源署表示,原選商機制中的 ESG 項目配分已調整為 15 分,評分內容涵蓋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環境友善永續,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等面向;同時新增「能源韌性」評分項目,配分 5 分,評估重點包括風場穩定運作能力與整體能源供應韌性。
此外,本次選商機制規劃納入「容量擴充機制」,未來優勝開發商可在原申請容量的一倍範圍內,依評選序位遞補取得未獲核配場址的開發權,並給予一定期間辦理環評小組初審作業。相關設計強調「寧缺勿濫」,鼓勵具備實際執行力的團隊擴大投入。
在評分原則上,環境友善永續與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將納入具體指引,包括使用可回收風機葉片、遵循漁業聯絡作業指引,以及符合國內外禁止強迫勞動的相關規範。
能源署強調,開發業者須就「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與「能源韌性」提出具體金額承諾,相關評分將採量化級距方式計分,並搭配查核機制與違約罰則,確保履約落實,而非以「作文比賽」方式參與選商。
在獎勵機制方面,經濟部規劃將「提前完工併網」、「在地產業及經濟效應」與「能源韌性」三項合併計算,符合條件者可延長售電獎勵年限,最長可達 5 年。
能源署指出,今日與會代表由相關公協會推派,涵蓋離岸風電開發商、製造供應鏈、海事工程與工程設計等領域。若業者仍有其他建議,可於 2 月 6 日前提出書面意見,將作為後續制度修訂參考。
能源署最後表示,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 3 期選商機制,將在兼顧政策方向、產業發展與社會期待下,採獎勵方式選出具最佳履約能力的開發團隊,目標於今年上半年正式公布選商機制,並於年底完成選商作業,吸引國內外資金與業者投入,共同建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推進淨零轉型並提升國際競爭力。
(首圖來源:沃旭能源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