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通過新法案,要把用程式大量買票的黃牛關進監獄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11 月 30 日 5:56 | 分類 網路 , 軟體、系統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紐約州通過新法案,要把用程式大量買票的黃牛關進監獄


相信大家都曾遇過熱門演唱會、車票或球賽門票「一秒完售」的情形,就算已精準倒數開賣時間、熟記購票步驟,仍搶不贏那些用程式搶票的黃牛。為了整頓黃牛猖狂的現象,紐約州 29 日通過一項法案,未來用搶票程式大量購票並以此營利的黃牛,將面臨高額罰緩與入獄刑責。

最高可處罰鍰 1,500 美元和一年有期徒刑

紐約過去就可對使用搶票程式的黃牛開罰,但這些罰緩遠低於非法賣票的獲利,無法有效遏止黃牛。新法案通過後,使用搶票程式購票和轉售的黃牛,將面臨「輕罪」層級的刑責,除了最高被罰 1,500 美元(約新台幣 4.8 萬元)的罰緩或非法收入的兩倍,也可能面臨一年牢獄,法案將在 90 天後生效。其他屬輕罪的罪行包含價值 500 美元以下的偷竊、持有大麻、無照駕駛等。

該法案也擴大對非法搶票程式的定義,包含可繞過售票網站禁止大量購票的安全措施、在一般民眾可買到票前便可大量購票的軟體,此外,不只是使用搶票程式的人會犯法,明知票源來自搶票程式並轉售的人,也會面臨相同刑責。

紐約政府表示,搶票程式可在短短幾秒內掃光大量門票,讓許多人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只得向黃牛妥協、付出大把鈔票。透過立法,希望能釋出更多票讓真正想看的人買到,並降低轉賣市場的票價。

「這是掠奪、是錯的,透過立法,我們希望讓售票產業重新變得公平和公正。」──紐約州州長安德魯·古莫(Andrew Cuomo)

這起事件始於今年 6 月,拿下第 58 屆葛萊美獎最佳音樂劇專輯獎的紐約百老匯音樂劇《漢密爾頓(Hamilton)》,其編劇米藍達(Lin-Manuel Miranda)於《紐約時報》專欄批評黃牛現象,並希望政府立法阻止搶票程式。

《漢密爾頓》製作人傑佛瑞‧塞勒(Jeffrey Seller)說:「這是一場軍備賽。這些黃牛每年用轉售票賺進好幾百萬,同時也投入更多時間和資源,雇用更多工程師以打造更好的搶票軟體。售票單位持續雇用人員翻新系統,但搶票機器人也會。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立法,因為軍備賽永無止盡。」

台灣對黃牛最高開罰新台幣 18,000 元、無刑責

台灣目前和黃牛相關的法律約束,僅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4 條第 2 款,條文指出,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 3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 1 萬 8,000 元以下罰鍰」,並無刑責。

而若是轉賣車票的黃牛,則適用《鐵路法》第 65 條,「購買車票加價出售或換取不正利益圖利者,按車票張數,處每張車票價格之一倍至十倍罰鍰。加價出售訂票或取票憑證圖利者,亦同。」若使用程式購買車票、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最高得處新台幣 50 萬元以下罰鍰,但同樣無刑責。

(本文由 數位時代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Flickr/Disney | ABC Television Group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