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 17 日表示,將向歐洲聯盟法院狀告德國、法國、英國及另 3 個歐盟成員國,因為他們未能遵守歐盟空氣品質標準。
法新社報導,經過多年警告後,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年 1 月給予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匈牙利和羅馬尼亞最後機會,採取必要措施,以改善空氣品質。
但歐盟主管環境事務執委維拉(Karmenu Vella)在布魯塞爾召開的記者會上說,這 6 國未能迅速採取行動。這 6 國包括歐洲前四大經濟體。
維拉說:「歐盟執委會因此做出結論,(他們)提出的額外措施不足以迅即符合歐盟空品標準。」
歐盟執委會表示:「執委會因此決定將這些成員國告上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
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法院能祭出重大罰款。維拉表示:「我們不能再等了。」他警告,歐盟可能還得等上好幾年,這些國家才會採行措施。
(譯者:蔡佳伶;首圖來源:Flickr/Thijs ter Haar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