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每天滑的 Instagram、用來聯絡朋友的 WhatsApp,未來可能不再屬於同一家公司。因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正試圖強制分拆 Meta,認為它靠著收購 Instagram 和 WhatsApp 取得了不公平的壟斷優勢。但問題來了,Meta 真的壟斷嗎?如果分拆了它,世界會變得更公平,還是只是更亂?
反壟斷法的重點是「保護競爭」而不是「懲罰成功」
在美國反壟斷體系中,企業之所以會被提告,不是因為它做得大,而是因為它「不正當地維持或取得市場支配地位」:這也是《謝爾曼法》第2條(Sherman Act, Section 2)的核心精神。
也就是說,Meta如果只是靠創新和產品優勢勝出,就算市占率再高也不會違法。問題在於,FTC認為Meta是透過「排除潛在競爭者」的方式來壟斷市場。例如,當年Instagram與WhatsApp尚未成為直接威脅時,Meta就透過併購「預防它們長大」,這種行為在法律上稱為「掐殺式併購、殺手併購」(killer acquisition)。這讓市場少了幾個可能的挑戰者,也違背了競爭自然發展的原則。
競爭對手存在,也不代表壟斷不存在
在判定是否違反反壟斷法時,法院通常會考量企業在特定市場中的「市場權力」,而非整體營運規模;這涉及「相關市場界定」(relevant market definition)的分析技術。
Meta主張,現在市場競爭激烈,例如TikTok和YouTube已分食大量注意力經濟,因此它早就不具壟斷地位。但FTC認為,如果社群網路市場被定義得更窄,Meta仍保有壓倒性支配力。法律上,相關市場不是企業自己說了算,而是根據用戶行為、產品替代性等因素來界定。例如:TikTok雖然是熱門的短影音平台,但是否真的與WhatsApp這類即時通訊工具構成「直接競爭」?這些都需要法律上進一步的去界定。
如果法院認定Meta違反反壟斷法,最嚴重的處分之一是強制分拆企業,這並不是常見的處理方式,只有在企業行為已經造成明顯且持續的市場傷害、且無法透過限制或監督來修復時,法院才會考慮這麼做。1982年美國政府分拆AT&T的例子,就是一個經典的分拆案例。
回到Meta,若Instagram與WhatsApp真的被拆出,的確可能促進更多元的競爭環境,給新創公司更多發展空間。然而,這樣做也可能破壞用戶目前享有的跨平台整合便利,甚至讓數據安全與使用流程出現斷層。法律上,這就是所謂的「公益與效率平衡」(balancing public interest and efficiency)的評估過程。
使用者的體驗變差,未必等於壟斷行為合理
就算Meta真的被分拆,那對我們這些每天在滑手機的普通人來說,會有什麼影響?假設Instagram不再跟Facebook或WhatsApp連動了,你可能要分別登入不同帳號、重建朋友名單、廣告也無法精準掌握你想買的東西。分拆雖然可能增加競爭,卻也可能讓用戶的體驗變得破碎。
有些人認為,Meta整合平台後提供了更好的使用體驗,強制分拆反而會「懲罰用戶」,但這種說法忽略了反壟斷法的另一項核心精神,反壟斷法注重長期競爭優於短期利益。
換句話說,反壟斷法不是為了讓我們今天滑得更順、買得更快,而是為了確保10年後還有多樣選擇。當一家企業掌握太多資料與用戶行為,它就能設定市場規則,決定誰能被看到、誰能賺錢,這會逐漸侵蝕競爭結構。這也是為什麼法院在評估是否分拆時,不能只考慮眼前的「用戶不方便」,更要看未來競爭是否會被扼殺。
反壟斷不再只是企業間的法律問題
在法律上,「壟斷」不是一個單純的數字問題,而是一種結構問題。一旦企業的市場地位足以主導競爭,就可能需要干預。Meta的案件是一場現代數位時代下的反壟斷考驗,它挑戰了我們對「平台整合」與「市場公平」的想像,也測試著反壟斷法是否還能因應科技巨頭的策略加以管制。
這場官司的結果尚未明朗,但可以確定的是,反壟斷不再只是企業間的法律戰,而是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參與的公共討論。畢竟,平台怎麼運作,決定了我們怎麼溝通、消費、甚至表達意見。這些不只是「誰賺錢」的問題,而是「誰掌握我們的數位生活」的問題。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