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普 8 月底發言:他以「捍衛美國科技」為由,公開威脅對「歧視美國科技公司的數位稅、立法與規則」採取報復,工具不只關稅,還把「技術出口管制」搬上檯面。英國與歐盟成為點名對象,他批評這些規則打擊美國公司,卻「忽略中國大型科技公司」發展。英國《金融時報》指出,這段貼文重燃華府與倫敦、布魯塞爾間的摩擦,也把稍早談判桌上暫時降溫的數位稅爭議,再度推向火線。
美方以前就批評英國數位服務稅(Digital Services Tax,DST),這筆稅即使雙邊談判後仍保留。法國、義大利與西班牙等歐陸國家各有版本 DST;加拿大更在 6 月撤回 DST 草案,外界視為對美示好。這組合拳既是談判姿態,也是戰略訊號。
數位服務稅的本質為何
DST 的本質是「以使用者本土化」為稅基再分配。法國經濟政策智庫與專業機構的說明,持續指出法國自 2019 年溯及實施 3% 的 DST,適用於全球營收達 7.5 億歐元且在法國營收達 2,500 萬歐元以上企業,課徵標的是數位介面服務、定向廣告、使用者資料銷售等營收模式。這是歐陸最具攻勢的版本之一,也成為華府鎖定對象。
義大利與西班牙是另一種方法。KPMG 與 PwC 技術簡報寫到,義大利今年刪除「本土數位營收至少 5,500 萬歐元」第二門檻,只保留「全球營收達 7.5 億歐元」條件,等於只要巨型跨國企業在義大利有任何課稅範圍內數位營收,就會納入課徵;西班牙版 2021 年初生效,稅率為 3%;印度 2020 年起對「非本國電商營運商」課徵 2% 平衡稅( Equalisation Levy),官方稅務資料明文載明這是對「在印度境內之電商供應或服務」的 2% 徵收,法律位階與傳統所得稅制分屬不同條線。
土耳其版更「硬派」,2020 年 3 月實施 7.5% 的 DST,對象含線上廣告、數位內容與網路平台服務──全球營收門檻為 7.5 億歐元,當地營收門檻則以土耳其里拉計價。這種高稅率設計正是華府認為「對美企不利」的典型案例。
多邊談判失利導致美國想「再次偉大」
面對各自為政的多國稅基政策,OECD 與 G20「稅基重分配」談判(俗稱 Pillar One)本想提供一條多邊出口。美國國會研究處簡報指出,Pillar One 的核心將把超大型跨國企業(全球營收大於 200 億美元且利潤率達一定門檻)的部分超額利潤,依據市場所在重新分配;技術上稱為「Amount A」。然 2024~2025 年,各國遲遲無法就多邊公約文本定案,OECD 年初聯合主席聲明仍在說明下階段如何實施,但對 Amount A 的政治協議與簽署時間點幾度延宕,於是 DST 的「過渡停戰」也被迫不斷延長。
正因多邊路線不順,美國回到單邊執法。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早在 2020~2021 年就對法國、英國、義大利、西班牙、印度、土耳其等啟動「1974 年貿易法」第 301 條調查;2021 年結論明言這些 DST「對美國公司具歧視性、不符國際稅制原則,並對美國商務造成負擔」。今年 2 月,川普要求 USTR 研議重啟相關調查與報復清單,將「重新加徵關稅」納入選項──既然多邊協商不順利,那就美國自己來!
加拿大財政部 6 月宣布擬撤回 DST,停止 6 月 30 日起的徵收並提出廢法立法;官方網站更新亦同步寫明政府已表達撤回意向。華府與渥太華旋即重啟談判,被多家媒體解讀為對美國施壓的直接回應──事實上加拿大被升至 35% 關稅後,即宣布 9 月 1 日取消報復性關稅。
歐盟監管戰線除了稅,還有平台治理。歐盟「數位服務法 DSA」與「數位市場法 DMA」2024~2025 年加速執法:歐盟執委會 2024、2025 年先後對 TikTok 展開程式化廣告庫等義務的合規調查;2025 年 4 月,執委會又認定蘋果(Apple)違反 DMA「反引導」義務、Meta 違反 DMA 的若干義務,分別開出 5 億歐元與 2 億歐元的罰單,並警告若不改正將有更高比例的營收罰鍰與按日累計罰金。這些案件視為歐盟將平台治理常態化、制度化的象徵。
歐委會在 DSA / DMA 多起程序,一再強調規則是「以行為與規模為基礎,而非國籍」,針對「守門人」與「高風險平台」的系統性影響力,罰單與法規要求是針對不合法項目。2025 年多起處分,就是在歐盟法律框架下進行。
且 DSA 與 DMA 兩大法案已經是歐盟深思熟慮後結果,以往歐盟對 Google 開出多張反壟斷罰單,但歐盟沒有提出更多解決方案、或想辦法培植本土搜尋引擎,而是只能繼續開罰 Google,卻拿 Google 一點辦法也沒有。現在兩大法案放棄壟斷,直接以「管理網路巨頭」角度出發,比之前壟斷罰單更貼近現實。
台灣是否會受影響?
但與美關稅尚未談完的台灣,正在起步的網路治理也可能再增加一項不利因素:台灣政府多次《數位中介服務法》(國民兩黨都曾提出相關法案)闖關失敗後,執法焦點這兩年轉向「詐騙廣告治理」與「政治廣告透明」:數發部年中以「廣告主資訊透明不足」裁罰 Meta 新台幣 1,500 萬元,8 月又以「未依規定時限全面下架假廣告」開罰 250 萬元並限期改善;數發部也在今年要求 Meta、Google、TikTok、LINE 等年底前提出透明度報告,以強化本土責任,但準備推出的新聞媒體廣告分潤法案,與 Meta 發生矛盾,Meta 回應需分享廣告利潤給媒體的法案,為可能直接禁止新聞媒體連結,以示不滿。
關稅尚未談好,川普眼光又瞄到網路治理部分──不小心這會成為他的談判籌碼。且川普甚至考慮施加除關稅外懲處;如將「先進技術與半導體的出口管制」納入徵 DST 稅國家反制。彭博指出,白宮考慮把這些管制當成施壓手段,與關稅同時生效。雖然恫嚇意味居多,但也不能全面排除川普執行的可能性,會導致歐洲與亞洲產業鏈受影響更嚴重。
若成真,這會把「稅務爭端」外溢到「供應鏈與技術流通」,連帶影響歐亞供應鏈,導致上下游都可能受衝擊。
(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