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決定你是否能錄取理想工作、申請到貸款的,可能不是面試官或銀行專員,而是一套 AI。但你曾想過,這套 AI 該遵守誰的遊戲規則?當它出錯而侵害你的權益時,又該由誰負責?
這個看似遙遠的問題,正是美國、歐盟與中國三大強權激烈角力的核心。從你睡前滑的短影音推薦,到工作學習用的生成式AI,背後都牽動著一場AI的全球價值戰爭。這不只是遙遠的政治角力,而是正在定義你我數位未來的關鍵。
美國模式:訴訟驅動的「創新野馬」
我們先來看看美國,這裡的法律傳統崇尚市場自由,相信事後的司法救濟,勝過事前畫下太多紅線。
美國的法律體系偏向「普通法系」(Common Law),習慣在問題發生後,由法院透過一個個判例來形成規則。這種「事後究責」的模式,也反映在科技監管上,就是先鼓勵企業放手創新,若產生了傷害,再由受害者上法院提告解決。政府的角色不是預先的裁判,而是確保賽後有公平的仲裁機制。
這種模式為開發者提供了一種類似「安全港」(Safe Harbor)的保護傘,讓他們不必因擔心潛在的法律責任而綁手綁腳,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總能最快用到美國的AI新技術。但相對地,風險與舉證責任就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如果AI的演算法對你不公,你必須自己走上漫長的訴訟道路來討回公道,這無疑是條高成本的漫長道路。
歐洲模式:預防原則下的「人權捍衛者」
至於歐洲,這裡的法律思想截然不同。歐盟的立法核心深受「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影響,他們相信防範損害於未然,遠比事後補救來得更重要。
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完美體現了這一點,其法律設計的起點,便是承襲自《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的「從設計著手保護隱私」理念。法案的核心是「風險為本」的分類管理,將AI應用依風險高低採取不同強度的監管,從源頭避免混亂與傷害。
對我們而言,這代表更全面的保障。當我們使用高風險AI服務(如AI醫療診斷)時,能確保它已通過嚴格的審查,就像藥品上市前需要臨床試驗一樣。然而,這種以人為本的謹慎,也無可避免地成為創新的「阻力」。企業需要投入更高的合規成本,新技術的推出速度自然會比橫衝直撞的美國模式慢一些。
中國模式:國家主導的「可控 AI」棋局
最後,我們來看中國。它走出了一條獨特的道路,其法律工具的核心,是將AI牢牢鎖定在服務於國家戰略的軌道上。
中國的《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清楚說明其推動「人工智慧+」政策,且法規明確要求AI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時,法規規範的「平台主體責任制」,要求企業也就是服務提供者,對AI生成內容負責,這不僅是為了管理,更要求企業投入更多資源,主動過濾詐騙、虛假有害資訊,從而營造更健康的數位環境。
在此模式下,AI技術能與城市治理、公共服務等領域快速整合,為民眾帶來智慧交通、線上政務等高效便利的體驗。對企業而言,清晰的規則紅線雖然嚴格,但也提供了明確的營運框架,降低了市場的不確定性。
三條道路,三種未來,一場沒有標準答案的全球選擇
綜觀全局,三大經濟體為AI的未來提供了三種截然不同的治理藍圖。它們各自反應其價值權衡:
- 美國模式將「創新的自由」置於首位,它賭的是市場的自我修復能力,願意為此承受一定程度的混亂與風險。這是一條通往極致活力,但也可能加劇社會失衡的道路。
- 歐盟模式則以「個人的權利」為基礎,試圖在技術浪潮前建立一道法律的防波堤來保護公民。這是一條更安全、更公平的路,但也必須面對創新步伐可能因此受阻的挑戰。
- 中國模式將「整體的穩定與發展」為最高目標,透過強而有力的設計,引導技術朝著符合國家戰略的方向前進。這是一條效率極高且目標明確的道路。
這三種不同的規範模式,沒有絕對的優劣,卻共同凸顯出AI治理的核心難題:在追求效率、保障權利與維護秩序之間,我們究竟該如何取捨?這場全球AI治理路線之爭才剛開始,而它的走向,更將深遠地影響我們未來的數位環境。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