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正研擬修訂即將推動的《工業加速器法案》(IAA)相關條文,擬要求電動車(EV)、混合動力車與燃料電池車的「非電池部件」中,至少 70% 必須在歐盟境內生產,且最終組裝也必須在歐盟完成,才具備申請國家支持或參與公共採購的資格。該門檻在草案中以括號標示,顯示仍在討論階段,後續數字可能調整。
提案範圍涵蓋電動車及其相關材料的建設要求。例如,車門使用的鋁材需有 25% 來自歐盟,塑膠則需有 30% 來自歐盟,才能符合總額約 2 兆歐元補貼或合約的申請門檻,其主軸在於降低戰略依賴並提升競爭力。
此提案主要用意是因應中國低價電動車進口壓力(截至 2025 年 11 月,中國在歐盟市場占有率為 12.8%),並藉由提高在地製造比重以扶植產業。歐盟亦期望至 2035 年,將產業總增值占比由 2020 年的 14.3% 提升至 20%。
在產業界與評論界中,部分意見支持該提案,認為可降低對中國供應鏈的依賴,並支撐歐盟電池產業的擴張。然而,日本企業(如本田、豐田)則警告可能推升成本、降低競爭,並對與英國、日本的貿易關係帶來風險;亦有人質疑其可能觸及世界貿易組織(WTO)規範,或因排除外國專業與供應而拖慢能源轉型。
另有建議主張,應優先採取「歐洲製造」的彈性標準(例如永續性要求、採購互惠性等),而非僵化的在地含量規定,以便納入 WTO 夥伴並降低出口產業成本上升的風險。
歐盟電動化進程仍受電網限制、持有成本偏高、充電缺口,以及製造端脆弱性(如能源價格與供應鏈)等因素影響,導致各國推進速度不一。
(首圖來源: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