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1 日起施行,個人可在自願、明確狀況下接受臉部辨識,且不得將臉部辨識當作唯一驗證。中國律師表示,若 App 以「不同意刷臉就無法使用服務」要求臉部辨識,屬違法違規,可向公安機關投訴。
央視新聞、新快報等中國媒體報導,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公安部3月21日公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辦法》,6月1日施行。
辦法第六條明確定義,處理臉部資訊等事務,應當取得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願、明確單獨同意。個人有權撤回同意,個人訊息處理者應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
浙江恆霽律師事務所律師盧瓊表示,市面有些App(應用程式)以「不同意刷臉就無法使用服務」要求臉部辨識,這種模式使人無法單獨對臉部資訊自願同意。App這種強制索取非必要個人訊息的行為,屬違法違規,可向網信部門、公安機關或12345熱線投訴。
同時,辦法也定義不得將臉部辨識當作唯一驗證,但留有但書。第十條指出,個人不同意臉部訊息身分驗證的,應當提供其他合理便捷方式。國家對應用臉部辨識驗證個人身分另有規定的,依其規定。
北京浩天(廣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萬隆表示,當消費者網路支付、會員註冊、辦理入住飯店時碰到需要驗證,消費者有權選擇其他驗證方式,避開臉部辨識。
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表示,物業應允許住戶選擇門禁卡、密碼等,公司應提供指紋打卡、紙本簽到等方式。若拒絕提供,則有違規風險。
中國人臉辨識氾濫,造成侵犯隱私疑慮,舉凡付款、打卡上班、使用部分App服務等,都可能會被要求「刷臉」。2024年4月,上海松江區一游泳館更衣室採用臉部辨識打開衣櫃,引起政府部門重視並開罰,臉部辨識應用的範圍也受到更多關注。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