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電信詐欺、門號濫用等社會治安風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 2025 年底起調整 SIM 卡補發與換補卡程序,要求民眾在申請補發前提供更多證明文件,甚至在 SIM 遺失時需提出警方報案證明後才能辦理。
據電信業者近日公告,自 2025 年 12 月 30 日起,用戶若要申請 SIM 卡換補卡,必須在提出申請時同時出示舊 SIM 卡或其他足以證明身份的資料;若 SIM 卡已遺失,申請人現在還需先至警局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才可進一步向電信業者辦理補卡相關手續。這和過去只要出示身份證件即可辦理的做法,已出現顯著差異。
業界批評此一程序「不僅擾民也擾警」,指出現在民眾若不慎遺失 SIM 卡,不但要跑電信門市辦理申請,還可能要先跑一趟警局,增加時間與負擔;部分電信門市人員也抱怨,由於新規尚未充分對外宣導,造成申請程序與文件要求在一線通路落地時仍有混亂與疑慮。
NCC 表示,這項新措施是為配合政府跨部會打擊電信詐欺的策略,而背後的法規基礎,則是為了落實 《電信使用者號碼管理與反詐風險控制》 規範、並接軌 反詐騙危害防制法 與國際通行的電信安全治理趨勢。法律與相關規定要求電信事業在提供電信服務時,必須透過身份驗證與特定資料比對,避免服務被不當利用。
實際上,NCC 在 2025 年 9 月的施政與規範修正公告中,已將包括「使用者資料驗證機制」與「高風險用戶管理」納入電信服務使用管理規章架構,要求電信業者在辦理新門號、補發門號或其他電信服務時,加強查詢內政部戶政與警政等指定資料庫,以確認申請人身份真正有效,並且一旦發現異常或潛在詐騙風險,必須採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據 NCC 先前公告,當電信業者或司法機關通知某電信服務使用者涉嫌詐欺或被列為高風險時,電信公司需重新驗證身分或者限制其申辦其他電信服務。且業者若發現用戶申請資料與政府指定資料庫不符,也可能拒絕受理,進一步阻斷假冒身份的人士濫用門號。
在過去一年中,台灣已多次因電信詐欺事件而修正相關制度。例如 NCC 先前研擬的「高風險用戶三振條款草案」,便要求在三年內遭通報多次、被限制或停用電信服務的用戶,在未來三年內最多只能申請一個門號,目的是防止同一識別資料被反覆用於詐騙電話。
有電信業者私下向《科技新報》透露,NCC 可能會在今日就此指引出來進一步說明,解釋規範目的、適用範圍與申請程序,並協助電信門市與民眾理解新制細節。
此次 SIM 卡補卡程序的變革,是政府整體防詐策略的一部分,而背後的立法與制度框架也指向更全面的資訊比對與風險控制;但能否兼顧打擊犯罪與降低民眾申辦負擔,仍有待 NCC 與市場業者後續溝通與調整。
(首圖來源:pixab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