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深度節能並降低產業不必要用電,經濟部 5 日預告「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畫規定」草案,要求能源大用戶導入專業節能診斷團隊,系統性盤點用能現況並提出改善方案,並須於 117 年第 1 季前依診斷結果規劃中長期節能計畫、逐年落實節能措施。
經濟部說明,除既有節能服務團提供輔導外,新制將進一步引導企業自主發掘節能潛力。診斷團隊可由符合資格的法人、學校或機構及執業技師等專業人員組成,須提出完整節能診斷報告,內容涵蓋用能結構檢視、改善建議與節能效益評估。針對資源較有限的能源大用戶,政府亦將爭取經費,透過委託法人團隊提供診斷與技術輔導服務。
在配套措施方面,政府同步透過補助與租稅誘因強化企業投資節能的動能。「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之 1 投資抵減將延長至 118 年,並擴大納入節能減碳項目,投資上限由 10 億元提高至 20 億元;另持續推動動力設備補助、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以及廢熱與廢冷回收補助等措施。
行政院自 113 年 8 月推動「深度節能行動計畫」,規劃 4 年投入 353 億元、目標節電 206 億度。114 年節電量已達 108 億度,超過原定 103 億度目標,其中能源大用戶在強制節能目標引導下,全年節電約 24 億度,帶動產業能源效率提升。
能源署表示,在既有節電目標、租稅優惠與補助措施基礎上,新增節能診斷與 5 年節能計畫規定,將有助企業系統性盤點用能結構、導入高效率設備與智慧能源管理,除可進一步提升節能率,也可帶動節能服務與技術應用市場發展,持續深化深度節能政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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