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個資法像千禧蟲虛驚,科技大廠翻紅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6 月 01 日 14:00 | 分類 Facebook , Google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歐盟個資法像千禧蟲虛驚,科技大廠翻紅


歐盟史上最嚴的個資保護法 5 月 25 日上路,原本以為美國科技巨擘 Google 和 Facebook 將備受打擊。不料實施之初,美國大咖不僅未受影響,反倒吸引了更多生意上門。

霸榮(Barron’s)、華爾街日報報導,Evercore ISI 分析師 Anthony DiClemente 報告指出,歐盟「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 GDPR)比較像是「千禧蟲危機 2.0 版」(Y2K 2.0),而非歐洲網路的終結。千禧蟲是指各方憂慮進入 2000 年,電腦程式會搞錯日期,引發系統大混亂,結果並未成真。

為何 GDPR 對美國科技大廠殺傷力未如預期?法律專家說,大公司口袋深,能夠吸收遵守新法所需的成本;小型業者為了避免高額罰金,被迫離開歐洲或減少營運。

以 Google 來說,GDPR 實施後,該公司的線上網路服務招攬了更多生意。初期資料顯示,Google 取得較多用戶同意,推行個人化精準廣告服務,競爭對手則遠遠落後,廣告商怕觸法,改向 Google 下單。由此看來,GDPR 上路似乎強化了 Google 和 Facebook 的優勢,與早先預料恰恰相反。

DiClemente 解讀行動數據分析商 Sensor Tower 的每日活躍用戶趨勢,發現上週末 GDPR 實施後,Facebook 和 Twitter 等公司未出現可以觀察到的衝擊。不只如此,相關業者上週末的每日趨勢還略微優於前兩個月的情況,顯示大型廣告平台是近期贏家。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Class A 股票,5 月 31 日逆勢上漲 2.09% 收在 1,100.00 美元,為 5 月 14 日以來收盤新高。Facebook 攀升 2.19% 收在 191.78 美元,創 2 月 1 日以來收盤新高。Twitter 也漲 0.99% 收在 34.70 美元。

CNBC、Mashable 先前報導,Facebook 和 Google 等皆會蒐集個人資訊,提供量身訂做的廣告。業者取得的資訊,部分是民眾主動提供,部分則是網路瀏覽紀錄等。這些訊息是極有價值的資產,讓這些科技大咖得以主導線上廣告市場,賺到口袋飽飽。

問題是科技鉅子在蒐集資料的同時,沒有清楚說明取得了什麼資訊,範圍又有多廣,引發隱私疑慮,歐盟因此訂立 GDPR,此一法案規定,如果科技業者想使用民眾個資,必須先向用戶說明蒐集的個資內容、使用方式、和有權瀏覽者。要是用戶改變心意,隨時都能撤回同意,要求業者刪除個人訊息。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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