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航空總署 FAA 發出了一份聲明,警告美國國內各航空公司,應該要認真考慮到鋰電池在飛機運輸過程中存在的風險,以及可能導致的「災難性」爆炸事故。FAA 指出,如果商用客機或是貨機,在飛行過程中必需要處理、載運鋰電池,航空公司應該審慎進行安全評估。
現在我們許多的科技產品幾乎都少不了鋰電池,從手機、筆電,到遙控機、平衡滑板車裡頭用的都是鋰電池。但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這一類產品的爆炸、起火事件也時有耳聞。而各大筆電品牌廠商,也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傳出召回筆電電池的新聞。
FAA 表示,根據 FAA 在實驗室中進行的電池起火測試,顯示出鋰電池起火或爆炸有可能造成的災難性飛機損失。而以現有的貨艙滅火系統,無法有效控制鋰電池引發的火勢。
不過這項要求主要是針對貨運產品的規範,對於乘客的隨身攜帶產品則不在此限,因為之前 FAA 已經針對乘客隨身行李的規範有明確的要求:乘客不得攜帶超過 160 瓦時的產品,以及備用鋰電池也不得放在行李箱內。(最好將單獨的鋰電池用塑膠袋分開保存)
FAA 建議目前仍允許載運鋰電池的航空公司針對上述的警告進行風險評估,而國際航空機師協會( Air Line Pilots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也聲明表示,美國應該將鋰電池歸為「危險物品」,以確保運送時有更安全的預防措施。
(本文由 T客邦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