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你心目中,一個好的 logo 需要滿足什麼條件?能讓人一看就記住?可濃縮代表品牌的價值觀?顏值至上或獨特性萬歲?
字型設計工作室 Oh No Type 最近發現,科技公司的 logo 變得越來越相似了,這多少違背了從前人們對 logo「獨特,有代表性」的認知。
EVERYBODY FALL IN LINE! pic.twitter.com/B9JU5nvpMu
— OH no Type Co (@OHnoTypeCo) 2018年2月13日
從上圖看來,無論「o」上帶電波小曲線的 Spotify,還是首字母長得像圖釘的 Pinterest,最後都拋開這些小細節,跟著大隊,為自己的 logo 換上相似的中性無襯線字型。
這些看似偶然的現象背後,又是否有共同誘因?
資訊大爆炸時代的減法
(Source:Omni Hotels)
無論走在街上或看電腦手機,消費者每天都被大量視覺資訊轟炸。在這片視覺混亂中,衝擊力及清晰性,幾乎成了所有品牌的關鍵詞。
Thierry Brunfaut 說。他是 Base Design 的聯合創始人和創意總監,曾為潘通、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等設計品牌。
在他看來,那些以加粗中性無襯線字型當 logo 的公司,都想在茫茫資訊海中明確傳達一個訊息:
我們的品牌和服務非常簡單直接又明確。
(Source:Giphy)
同時 Siegel+Gale 設計公司的創意總監 Howard Belk 則認為,大多數公司都在搜尋更簡潔直接的互動方式,變成無襯線字型的 logo 只是改變的一部分。
他們想要一致性極高的品牌形象,一套緊密相連的體驗、形象和調性。當他們審視 App、網站或互動介面的設計時,會盡量簡化。
這樣一來,你就會逐漸將 logo 裡更獨特的細節去掉。
(Source:Giphy)
Superunion New York 的創意總監 Nick Clark 覺得,經過 2007 年前的擬物化設計趨勢後,消費者都已跨過了電子互動學習初期,很能理解和抽象扁平化的互動介面。
這樣一來,能在螢幕較小的智慧手機,更快更好呈現和執行的簡化設計自然越來越受歡迎。
科技公司的字型也受這種(簡約)趨勢的影響,甚至已成為毫無懸念的選擇了。
不過,其實科技業和其他產業一樣,都有內部約定俗成的偏好視覺語言,如果不按規則走,也可能會遭到嫌棄。
越通用,越可靠
Moving Brands 的 Andy Harvey 認為,科技公司在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均選擇重新設計 logo,其實非常正常,因為公司所處的狀態,以及 Logo 代表的內容已經改變。
隨著這些公司從小新創公司,成長至更為人熟悉的品牌,他們改變 logo 也很自然。
你的目標已從為自己發聲和突圍而出,變為人們日常生活可靠的服務選擇。
因此,更中規中矩的中性字型成為不少公司重新設計時的選擇,因為這給人更可靠通用的感覺,暗指企業的目標受眾也從小眾變為主流。
用來講品牌的,從來不只是 logo
現在另一個趨勢是,logo 於定義品牌身分的重要性比過去更小。
如果要比喻,logo 於品牌的作用就像拱心石之於橋,的確是橋的中心部分,但只當所有東西組合時才是完整的一座橋。
Siegel+Gale 的 Belk 說。
Base Design 的 Brunfaut 認為,這些公司敢將 logo 改為「沒那麼特別」版,顯示他們對自己公司服務和產品的信心。
這些品牌如今已成了我們日常生活和文化的一部分,不再需要 logo 了,甚至已成為我們的「日常用語」。
「讓我 google 一下」就是最好的例子。
隨著這些品牌逐漸成為語言的一部分,許多品牌反倒開始做自己的字型,來擔當品牌在所有平台和裝置的聲音。
近年,Google、IBM 等公司都發表了自己設計的字型,且多為開源免費,鼓勵用戶使用,也是一種變相的品牌宣傳。
不過,正如曾設計 Billboard、Verizon、美聯航等公司 logo 的 Michael Bierut 所言,人們對 logo 的重要性有點評價過高了。
Nike 標幟性的「勾」Swoosh 也許算得上最成功的 logo 設計之一了。但別忘了,最開始時,不是特別滿意這個設計的 Nike 公司只付給設計師 35 美元的設計費。
人們對這個 Swoosh 的感情,更多是對 Nike 產品的移情作用。
(Source:影片截圖)
Michael Bierut 認為,logo 設計不像跳水比賽這種一次性競爭,而是像遊泳比賽看持續表現的遊戲。比賽過程中,消費者對 logo 的看法和品牌的長期表現有很大關聯。
而且,這些 logo 也會隨著時代發展改變,成為時代印記。Nick Clark 認為,這幾年科技公司 logo 可能都會愛這味:
我們這段時間看到的可能都是這類風格了,直到有人站出來,再次打破這一切。對未來的顛覆,我非常期待。
(本文由 愛范兒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OH no Type 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