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終止對中國太陽能雙反措施,今到期後不再延長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9 月 03 日 11:20 | 分類 太陽能 , 能源科技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歐盟終止對中國太陽能雙反措施,今到期後不再延長


新華社報導,歐盟委員會 8 月 31 日發布公告表示,歐盟決定在對中國太陽能板「雙反(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於 9 月 3 日到期後不再延長。上證報引述業內人士認為,此消息對中國國內太陽能產業鏈將可帶來提振,中國本土太陽能產能出口歐洲規模可望成長。

歐盟委員會表示,上述決定是在考慮歐盟太陽能板生產商、用戶和進口商的利益後所做出的,不再延長這些措施對歐盟整體來說是最有利的。此外,該決定還有利於實現歐盟新的可再生能源目標。

歐盟委員會於 2013 年 12 月起對進口自中國的太陽能板徵收最高 64.9% 的反傾銷稅和最高 11.5% 的反補貼稅,為期兩年,並於 2015 年底延長一次;2017 年 3 月,歐委會將雙反措施延長 18 個月,而不是通常的 5 年。歐盟委員會表示,從市場情況來看,今年 9 月份雙反措施到期後不存在再次延長的合理性,因此歐盟委員會拒絕了歐盟相關產業界要求複審調查的要求。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中方歡迎歐盟終止對中國太陽能雙反措施。中歐太陽能貿易爭端逐步得到解決,是在雙方高層關注下,政府和業界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透過磋商成功解決貿易摩擦的典範。而歐盟終止對中國太陽能雙反措施,將使中歐太陽能貿易恢復到正常市場狀態,為雙方業界合作提供更加穩定和可預期的商業環境,真正實現雙方產業的互利共贏。

該發言人並表示,太陽能產品是重要的清潔能源產品,其被日益廣泛的應用有利於各國有效應對氣候變化,對各國溫室氣體減排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氣候行動和清潔能源轉型的緊迫性和重要性日益顯現,中方願意繼續秉持既有合作精神,與歐盟一起推動全球溫室氣體低排放、氣候適應型和可持續發展;推動全球自由貿易和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為全面發展溫室氣體低排放經濟及其福利做出貢獻。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