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EU)7 月裁定美國科技巨擘 Google 違反反托拉斯法,重罰 43.4 億歐元(約新台幣 1,546 億元)天價。Google 10 日提出上訴。
Google 發言人費尼(Al Verney)證實表示:「我們已對歐盟執委會的 Android 決定,向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起上訴。」
歐盟 7 月裁定,Google 非法利用 Android 近乎獨占的地位,以鞏固自家搜尋引擎和瀏覽器的市占,並將對手排除在外。
歐盟主管市場競爭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表示,Google 必須在 90 天內有效停止這項行為,否則將面臨高達公司平均全球每日營收 5% 的罰款。
本次罰款金額幾乎是歐盟前一次創紀錄 24 億歐元罰款的兩倍。前一次創紀錄天價罰款也是針對 Google,Google 去年因在搜尋結果中過於偏袒自家網購服務,遭歐盟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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