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提交給卑詩省法院的文件,加拿大檢察總長說,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財務長孟晚舟遭控銀行詐欺,將她引渡到美國的各項條件皆已符合。
48 歲的孟晚舟 2018 年 12 月在加拿大被捕,根據美國的逮捕令,她遭控在華為的伊朗業務往來上誤導匯豐銀行(HSBC)。
之後,孟晚舟遭軟禁在溫哥華對抗引渡程序,聲稱自己是清白的。孟晚舟案導致加拿大與中國發生外交齟齬,中國要求放人。在孟晚舟遭逮捕後,中國也拘捕兩名加拿大人。
上述文件是在上週提出、今天向媒體公布,預示將有正式引渡聆訊,判定孟晚舟是否應該引渡到美國。相關聆訊將在 2021 年 4 月舉行。
最新文件概述支持拘捕孟晚舟的證據,認定引渡條件已經具備。
文件提到,引渡庭不是針對美國提出的指控召開的全面審訊,只是關於這些指控是否可能裁定為有效。
加拿大司法部長兼檢察總長拉梅提(David Lametti)的律師團寫道:「這些證據證明了,孟女士蓄意向匯豐銀行做出不實陳述,企圖維持華為與匯豐銀行的關係。」
「由於孟女士承認,她是因引渡要求中所列行為而面臨起訴的人,所有交付引渡的正式要求都已成立。」
卑詩省最高法院的法官 5 月裁定,「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已經達成,代表孟晚舟被控的行為在加拿大與美國都屬犯罪,重挫此案可以快速落幕的希望。
接下來的聆訊預計將於 8 月 17 日到 21 日在溫哥華舉行,將討論檢察總長的主張是否合理,檢察總長宣稱他有權不照華為要求公布與孟晚舟剛被捕有關的一些文件。
整個引渡案聆訊預計將在 2021 年 4 月結束,不過,由於雙方都可能對裁決提出上訴,代表此案可能會纏訟好幾年。
(首圖來源: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