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擘利用個資不透明,英國設新機構監管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11 月 29 日 13:36 | 分類 數位廣告 , 社群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科技巨擘利用個資不透明,英國設新機構監管


英國 27 日宣布將設立一個數位平台監管機構,目的是要用來規範像是 Facebook 與 Google 等科技巨擘,改進這些科技公司使用用戶資料與個人化廣告(personalised advertising)的透明度。

英國文化媒體暨體育部(Department for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發聲明,新設立的監管機構名稱為「數位市場部門」(Digital Markets Unit),「將管理目前控制市場的數位平台行為,如 Google 和 Facebook」。

聲明指出,目的是要「確保消費者與小型商業不被這些業者佔便宜」。

英國「競爭及市場管理局」(Competi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CMA)7 月表示,現行法律效果不彰,因此需要設立新監管機構,控制網路巨擘從數位廣告賺取收益的行為。

「競爭及市場管理局」支持數位市場部門對 Facebook 與 Google,所設下的一些新規範。

英國商務大臣夏瑪(Alok Sharma)說:「我們為數位市場設立這個傾向競爭的新機構,將確保消費者擁有選擇,並意味著小型公司不會被逐出市場。」

英國政府認知到網路平台為「商業與社會帶來龐大利益」,並指「權力集中於少數幾家科技公司」,將遏阻行業的成長與創新,並對公眾帶來「負面影響」。

「競爭及市場管理局」表示,新法定守則(statutory code)的目標是要使這些科技巨擘「提供的服務與如何使用消費者資料更透明」。

英國政府表示,消費者將可自行選擇是否要看個人化廣告。

英國這個新設立的數位平台監管機構,將從明年 4 月開始運作,手中握有的權力包括可以對這些科技巨擘實施「停權、封鎖及改變業者的決定」等。

此外,上述新法定守則也意味著這些網路平台業者,必須提供新聞發行者更公平的條件。

另一方面 ,外界一直有一種聲音,呼籲 Facebook 和 Google 應給予提供他們使用內容的外國媒體機構,更高的廣告收益分額。

根據「競爭及市場管理局」,去年用於數位廣告的收益約有 140 億英鎊(187 億美元、157 億歐元),其中 80% 都被 Google 與 Facebook 賺走。至於報紙也依賴這些網路巨擘為其行銷,約 40% 訪客是經由 Facebook 與 Google 造訪這些報紙的網路版。

對英國將設立上述新數位平台監管機構,Google 回應表示願意與新監管機構,以「建設性的方式」合作。

Facebook 準備在英國啟動 Facebook 新聞服務,與新聞媒體及原創報導等進行合作。Facebook 也表示,仍然願意「致力於跟我們的英國夥伴合作,找到支持新聞業及幫助新聞機構進行長期且可持續發展的方法」。

(本文由 中廣廣播電台 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