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方興未艾、民氣可用?英、歐、加相繼盯上科技巨擘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0 年 12 月 01 日 11:15 | 分類 國際貿易 , 國際金融 , 數位內容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疫情方興未艾、民氣可用?英、歐、加相繼盯上科技巨擘


Thomson Reuters 報導,加拿大財長 Chrystia Freeland 11 月 30 日表示,加拿大人希望有一個公平的稅收制度,所有人都應繳納公平的比例。她說,如有必要,加拿大將單方面對大型跨國數位企業課稅。

加拿大財政部 11 月 30 日宣布,2022 年 1 月 1 日起將對提供數位服務的企業課稅,2021-22 會計年度起的 5 年期間稅收預估上看 34 億加幣。報導指出,加拿大政府明年度預算將公布更多相關細節。

加拿大廣播公司新聞網(CBC News)11 月 30 日報導,依據現行規定,加拿大境內沒有設立營業據點的外國數位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服務時無需加收「商品服務稅(GST)」或「統一銷售稅(HST)」。

例如,美國企業網飛(Netflix)並未在加拿大對其數位串流服務徵收 GST 或 HST,但在加拿大擁有據點的蘋果(Apple Inc.)對所有的 iTunes 客戶徵收相關稅金。

加拿大:明年 7 月實施跨境數位公平稅收新制

根據 11 月 30 日公布的「2020 年秋季經濟聲明:支持加拿大人與對抗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加拿大副總理兼財長 Chrystia Freeland 指出,加拿大政府計劃實施變革、確保 GST / HST 以公平與有效率的方式適用於所有電子商務交易(包括跨國數位巨擘經手的交易),並對超大型企業的股票選擇權費用化設限。

加拿大計劃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跨境數位產品和服務(包括手機應用軟體、線上遊戲、影音串流服務)的公平稅收新制,預估 2021-22 會計年度起的 5 年期間稅收上看 12 億加幣。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Flickr/GotCredit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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