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台星經濟夥伴協定成為中資洗產地的保護傘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1 年 08 月 10 日 8:00 | 分類 中國觀察 , 國際觀察 , 國際貿易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勿讓台星經濟夥伴協定成為中資洗產地的保護傘


中國近期以濫用市場獨占地位、消費者個資外洩與影響市場健全發展等理由,對阿里巴巴、騰訊、滴滴打車等中國大型數位平台業者展開大規模調查與處罰。以阿里巴巴為例,中國監管機構對阿里巴巴處以反壟斷罰款 28 億美元,使其第一季虧損達 8.52 億美元。這顯示中國政府對大型數位平台業者的監管,除了直接造成業者大幅虧損,也使這些平台業者的經營策略面臨高度不確定性。

據彭博社報導,中國監管機構將結束4月起對中國大型外送平台美團的反壟斷調查,美團可能面臨與阿里巴巴同樣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損害商家和競爭對手的利益,被處以10億美元罰款。

此外,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7月26日公布,要求確保外送員權益,包括所得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為外送員參加社保等。除了健全勞動環境有較客觀的判斷依據,包含市場壟斷的調查依據與資料竊取的疑慮都未見中國對這些平台業者有公開資料與判決準則供市場參考。特別是阿里巴巴螞蟻金服要在香港與上海上市前與滴滴打車、滿車幫、看準科技等平台業者在美國上市後,均被中國監理單位視為頭號打擊對象。

▲ 中國大型外送平台美團集團(MeiTuan.com)。(Source:Capwiuejooh,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平心而論,這些公司若有濫用市場地位或濫用消費者資料,都不可能上市前或上市後一定期間內才發生,換句話說,中國監理單位對這些業者的指控讓人無所遵循。

政府面對中國數位平台變局的因應對策

面對中國政府打壓數位平台,台灣政府與投資人應審慎以對。首先,台灣許多金融業者也有參與螞蟻金服香港上市認購案,若中國政府讓螞蟻金服上市後再採取監理行動,台灣機構投資人與股東將面臨重大損失,主管機關面對我國金融機構參股中國數位平台,與金融機構包裝連結中國金融市場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時,有必要更多審查,以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

其次,若來我國投資的廠商大股東為中國數位平台業者,政府應拒絕進入,以避免中國政府藉審查之名影響公司經營。

中國政府7月26日表示將在未來6個月更嚴格監管科技業壟斷行為,騰訊控股(Tencent Holdings)隨後也宣布暫停微信(WeChat)新用戶註冊。微信是中國使用最廣泛的應用程式,擁有超過10億活躍用戶,功能包含即時通訊、支付、融資等多項服務,正是中國政府亟欲打擊的對象,加上網路遊戲被中國媒體認為是「精神鴉片」,也讓騰訊受到不小打擊。

▲ 中國網路叫車平台滴滴出行。(Source:滴滴出行

中國對騰訊的監管看似與台灣無關,然而騰訊是台灣蝦皮母公司上層股東,持股比例為22.9%,雖不滿足台灣經濟部訂立的30%中資認定標準。如果經濟部繼續以股權數字為判斷中資依據,以阿里巴巴與滴滴打車的前車之鑑,中國藉由騰訊審查所有海外投資的數據資料,台灣消費者個資外洩到中國的疑慮將大幅增加。

若讓蝦皮支付進入台灣  豈非連判斷是否中資能力都沒有

▲ 蝦皮新加坡總部。(Source:TheGreatSG’rean, CC BY-SA 4.0, via Wikimedia Commons)

中國數位平台業者近期面臨中國政府極大政治威脅與政策風險,這是過去未發生的,即使美國政府面對中國干預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也無能為力,美國投資人也有蒙受損失。以經濟部正在審理蝦皮電子支付增資的案例觀察,如果經濟部無視中國政策風險允許進入,很難相信經濟部有能力協助台灣投資環境免受中國影響,未來與美國進行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談判時,經濟部必然無法說服美國政府台灣有能力判斷中資與阻擋中國政府干預。

最後,蝦皮的母公司為新加坡商,大股東李小冬為中國籍轉為新加坡籍,雖然台灣與新加坡已洽簽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但雙邊經濟協定的前提應是公平對等貿易關係,若雙方有訊息不對稱且經濟部也無法釐清廠商是否為中資及大股東的合作關係時,台星經濟夥伴協定恐淪為中資洗產地的保護傘。經濟部模糊的態度不僅違背自由貿易的基本前提,也將使此協定傷害台灣的經濟利益。

(本文由 中央廣播電台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