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被控濫用廣告主導地位,歐盟擬要求拆分廣告業務

作者 | 發布日期 2023 年 06 月 15 日 11:24 | 分類 Google , 數位廣告 , 科技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Google 被控濫用廣告主導地位,歐盟擬要求拆分廣告業務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對 Google 及其廣告業務正式提出反托拉斯控訴,在初步調查中,委員會認為 Google 濫用其在數位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一旦未來被判違反反托拉斯法,拆分廣告業務可能是唯一的補救辦法。

歐盟委員會已將調查內容通知 Google,14 日發表的聲明認為該公司扭曲廣告技術(AdTech)產業的競爭情況,涉嫌違反歐盟的反托拉斯法。

「委員會擔心 Google 涉有故意行為,目的是為 AdX(Ad Exchange,Google 的廣告交易平台)提供競爭優勢,並可能排擠競爭對手的廣告交易平台,這將強化 AdX 在廣告技術供應鏈中的核心作用,以及 Google 對其服務收取高額費用的能力」,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政策的執行副主席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透過聲明強調。

「Google 在整個廣告技術價值鏈中無處不在,正如我們所見,它在賣方和買方皆占有主導地位,以鞏固自家的廣告交易平台」,維斯塔格在記者會上回覆記者提問,「當你在看網路時,你會發現 Google 的存在是其他競爭者都無法比擬的。」

這項控訴聲明是歐盟委員會調查最重要的一步,但不預斷結果。接下來 Google 有機會做出書面答覆並要求舉行聽證會,之後委員會將裁決該公司是否違反反托拉斯法。

一旦被判有罪,歐盟監管機構不僅可對 Google 處以全球營業額 10% 的罰款,並要求對廣告業務結構進行改革,將對該公司主要營收來源造成重大打擊。Google 的廣告業務占全年營收 80% 左右,光在 2022 全年,廣告收入就高達約 2,250 億美元(約台幣 6.9 兆元)。

▲ 維斯塔格說明 Google 在廣告賣方和買方皆占有主導地位。

Google 全球廣告副總裁丹泰勒(Dan Taylor)隨後發出聲明表示,該公司不同意歐盟委員會的看法,並稱數位廣告是個「競爭激烈的產業」。

「我們的廣告技術工具幫助網站和 App 內容提供資金,使各種規模的企業能夠有效吸引新客戶」,丹泰勒表示,「委員會的調查集中在我們廣告業務其中狹隘的一部分,這並不新奇。我們不同意委員會的看法,我們將做出相應的回應。」

廣告業務是 Google 主要的收入來源,然而歐盟正瞄準 Google 的賺錢機器,並建議拆分廣告業務可能才會解決競爭問題,Google 如何調整和回應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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