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膠袋禁令行之有年,塑膠袋採付費制,塑膠袋使用量確實減少,但美國同樣禁令卻宣告失敗。十年前加州成為美國第一州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消費必須付 10 美元購買可重複使用的厚塑膠袋,但十年後發現,塑膠袋垃圾比禁令生效前還多。
加州一次性塑膠袋禁令推出後,允許商家出售厚塑膠袋,號稱可承受數十次使用,並技術可回收,許多零售商視為不受禁令限制的對象,消費者可付費購買,但許多人並沒有重複使用。雖然這些袋子有印回收標誌,但事實證明,這些袋子很少回收。
環保人士指出,2014 年加州塑膠袋禁令通過後,規定只有在加州廣泛回收的塑膠袋才能出售給購物者,但沒有任何袋子製造商或零售商能出示回收的證據,卻仍賣給消費者。
可重複使用購物袋只用一次
雖然這些塑膠袋更厚,鼓勵重複使用,但購物者平均使用塑膠袋的時間只有 12 分。加州回收機構 CalRecycle 數據,去年加州人丟棄的塑膠袋,以重量計算比法律首次通過時還多,廢棄塑膠袋重量增加近 74,000 噸,是有紀錄後最高。
不只加州政策得到反效果,紐澤西州幾年前研究就發現,自 2020 年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袋後,塑膠消耗量增加幾乎兩倍。原因也是可重複使用袋子通常只用兩三次,許多人將重複使用袋子當成一次性袋子。
研究人員稱,製造可重複使用的塑膠用量是一次性塑膠袋 15~20 倍,可重複使用袋子需用 11~59 次,才能對環境產生淨效益。
塑膠袋為零售商帶來更多收入
研究還發現紐澤西州的塑膠和紙袋禁令,如何為零售商創造新的收入來源。如某紐澤西州 50 家商店的零售商,光從可重複使用袋子就賺到約 4,200 萬美元。零售商向消費者收取可重複使用袋成本的兩到三倍,可重複使用的袋子費用,占紐澤西州零售商總收入 1%~2%。
鑑於塑膠袋禁令立意良善但卻得到反效果,加州計畫推出一項新法案,禁止商家提供任何類型的塑膠袋,包括厚塑膠袋都不得提供,也不得販售,購物者只可以支付紙袋費用。但環保人士表示,即使新法通過,在 2026 年生效之前,袋子的銷售量可能還會增加數十億個,如果十年前推出的法律能確實的執行,今天就不會再有這些袋子。
加州是美國的環保先行者,美國其他州也效仿一次性塑膠袋禁令,但鑑於加州的執法結果,各級立法者都需要保持警惕,重複使用與可回收,並不是塑膠垃圾一勞永逸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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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Flickr/Michael Kowalczyk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