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近期發布全球首部 《自駕公車實驗運行安全指引》,為智慧交通奠定安全基礎,並期待在 2029 年智慧運輸世界大會(ITS) 實證商轉。這項指引涵蓋 運行安全評估、資通安全防護、車輛基礎安全與運輸服務指標等七大章節,確保自駕公車能夠安全上路,為產業界提供明確的規範。
然而,隨著技術快速發展,法律框架的適應性也成為挑戰。自駕公車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時,兼顧產業創新?政府是否能在科技變遷的趨勢下,制定合理的法規標準?這些都是目前受到關注的核心議題。
資安風險》自駕公車如何抵禦駭客攻擊?
隨著自駕技術的成熟,車輛聯網成為趨勢,然而這也讓自駕公車面臨資安風險。駭客若攻擊車輛控制系統,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甚至危及乘客安全。以美國為例,聯邦機構 NHTSA(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已針對自駕車資安風險訂定標準,要求所有自駕車須具備 防駭機制,並定期進行軟體安全更新。
目前台灣《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雖已對沙盒實驗提出基本資安要求,但該條例主要強調實驗過程,而非全面商轉後的法規規範。因此,未來法規應參考國際標準,強化車聯網通訊加密、駭客攻擊防護及應變機制,避免自駕公車成為資安漏洞。
數據隱私》自駕公車應如何保護乘客個資?
自駕公車的運行需依賴大量數據,包括車輛行駛紀錄、乘客搭乘資訊及道路監測影像。這些數據雖能提高運輸效率,卻也可能衍生個資外洩風險。台灣目前僅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企業數據處理,但未針對自駕車輛的數據管理訂定明確標準。
以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 為例,其明確規範企業在收集個資時,必須獲得乘客同意,並確保數據在匿名化處理後才能使用於大數據分析。相較之下,台灣目前尚無專法規範自駕車數據存取權限與使用範圍,未來政府應參考國際立法,確保數據收集符合規範,避免侵犯民眾隱私權。
法律適應性》如何確保自駕公車商轉的合法性?
自駕公車的運行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法規、保險責任、事故歸屬等法律問題,而台灣現行法規尚未全面適應自駕技術。例如,若自駕公車發生事故,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駕駛人」的認定是否適用於人工智慧系統?保險公司又應如何界定營運方、軟體開發商及車輛供應商的責任歸屬?這些都需要法律進一步調適。
以美國為例,美國加州在自駕車法規方面進行了調整,取消了原先允許車廠免除自駕車責任的規定。若自駕車在自動駕駛模式下發生事故,製造商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代表,當自駕車處於自動駕駛狀態時,事故責任可能更多地轉移到車輛製造商,而非傳統的駕駛人。
台灣若要推動自駕公車商轉,勢必需建立明確的法律框架,包括強制保險制度、車輛事故認定標準與自駕技術責任分擔機制,以確保產業發展不受法律障礙阻礙。
交通部發布《自駕公車實驗運行安全指引》,讓台灣在全球智慧交通發展中搶得先機。然而,要讓自駕公車真正走入日常生活,仍需克服資安防護、數據隱私與法規適應性 等挑戰。
未來,政府應參考國際法規經驗,結合台灣在沙盒實驗中的數據成果,制定更具彈性的法規架構。同時,應建立法律試點機制,讓自駕公車業者在合理的法律框架內測試新技術,逐步推動商業化運行。
隨著全球智慧交通競爭加劇,台灣若能在安全與創新並重的法規環境下推動自駕技術,將有機會成為國際智慧交通領域的重要標竿。自駕公車的未來,正掌握在政策與法律如何平衡創新與風險的關鍵決策。
- 引領公運創新,實現自駕願景,交通部發布「自駕公車實驗運行安全指引」
-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
(首圖來源:AI 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