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眾議員 Kat Cammack 本週二提出一項新法案,將要求「大型 App 商店營運商」需允許使用者安裝第三方 App 商店,並設為預設選項。據當天發出的新聞稿,該法案旨在「促進競爭並保護行動應用市場中的消費者與開發者」。這項新法案名為《App 商店自由法案》(App Store Freedom Act)。
雖然這項法案並未直接點名蘋果或 Google,但其中針對「大型 App 商店營運商」的定義為在美國擁有超過 1 億用戶的 App 商店,因此明顯涵蓋蘋果與 Google。該法案亦將迫使這些主流 App 商店允許開發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
此外,法案還要求蘋果與 Google 為開發者提供「平等存取介面、功能與開發工具的權利,且不得收費或進行歧視性對待」,同時也必須允許用戶刪除或隱藏預先安裝的應用程式。若違反此法案,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將可開罰,並對每一項違規行為額外處以最高 100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歐洲聯盟近期已通過類似立法,迫使蘋果開放用戶安裝第三方 App 商店,並允許更換預設應用。上週,蘋果開始允許開發者提供外部支付連結,已回應「Epic v. Apple」一案的裁決結果。Google 同樣在歐盟規範生效後做出調整,包括在裝置初次設定時新增瀏覽器選擇畫面等措施。
「主導市場的 App 商店長期掌握用戶資料,並強迫消費者只能使用這些平台提供的商業服務,而非應用程式與開發者本身提供的原生功能與付款選項,」Cammack 在新聞稿中表示,這導致消費者面臨更高價格與選擇受限,也讓開發者受到反競爭行為的壓抑,創新因此受阻。
(首圖來源: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