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23 日宣布,將依《1974 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 301 條,針對包括台灣在內的 60 個經濟體加徵關稅,原因是這些經濟體未能就禁止強迫勞動生產商品進口一事,實施並有效執行相關禁令。新關稅將於美東時間 24 日凌晨 12 時 01 分生效,新關稅將涵蓋約 99.4% 的美國進口商品。
新關稅不會與《232 條款》關稅疊加
至於台灣,根據《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告,若台灣產品適用的最惠國(MFN)關稅低於 10%,則其 MFN 關稅與 301 條款關稅合計為 10%;若該產品的 MFN 關稅高於或等於 10%,則《301 條款》關稅應為零。然而,依據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的指示,公告附件列出的部分產品不適用上述規定。
根據美國財經媒體《CNBC》報導,川普政府一名高層官員 23 日表示,此舉「是美國有史以來涵蓋範圍最廣的國際勞工權利行動,也是任何國家有史以來採取最全面的國際勞工權利行動」。該官員也指出,新關稅不會與川普去年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對鋼鐵與鋁產品加徵的進口關稅(即《232 條款》關稅)重複課徵,亦即兩者不疊加適用。
五大關稅豁免範疇公布
依據川普指示,美國貿易代表署同步公布下列五大關稅豁免範疇:
- 若課徵此類關稅,可能導致國內供應短缺的原物料。
- 若課徵此類關稅,可能對整體經濟造成重大衝擊的產品。
- 無法在美國境內以充足數量或合理價格種植或生產,或是無法從其他來源取得的產品。
- 來自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厄瓜多、薩爾瓦多、歐盟、瓜地馬拉、印尼、約旦、馬來西亞、瑞士、台灣或英國的特定產品,其豁免將有助於鼓勵這些經濟體履行有關禁止進口強迫勞動產品的承諾,或是制定並有效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
- 課徵此類關稅,恐無法對消除本案調查中認定的違規行為、政策及做法產生實質貢獻的物品。
為何祭 301?美國以強迫勞動為由啟動關稅措施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2 月裁定,川普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針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違法。川普隨即簽署行政命令,宣布為了「解決根本性國際收支問題」,將依據《1974 年貿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 122 條,對全球商品暫時加徵 10% 的進口關稅,至 7 月 24 日止。
今年 3 月,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宣布正式啟動 301 條調查。6 月,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告,擬對包括台灣在內的 60 個經濟體,課徵至少 10% 關稅,理由是未能有效防止涉及強迫勞動的商品進口。
貿易代表署提出的理由是,這些受調查的經濟體,均未能充分防止涉及強迫勞動生產的商品進口,導致美國勞工被迫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與全球對手競爭。貿易代表署也指出,這 60 個經濟體未能實施及有效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導致美國商業面臨負擔或受到限制,因為強迫勞動產品,造成美國製造商在出口市場與美國國內市場,面臨不公平競爭。
(本文由 遠見雜誌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Flickr/The White House CC BY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