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洲聯盟(EU)國家 15 日在爭議聲中批准上月經歐洲議會表決通過的版權法改革措施。相關修法獲新聞界和媒體業肯定,但遭到 Google 等科技巨頭反對。
歐盟發表聲明說:「新規定既確保作者和藝術家獲適當保障,也為在歐盟境內取得和分享受版權保護線上內容開啟新的可能性。」
儘管如此,義大利、芬蘭、瑞典、盧森堡、荷蘭和波蘭投票反對這項引發爭議立法。但反對不足以阻止這項修法。
始於 2016 年的歐洲版權法改革,許多人認為迫切需要修法,因法條自 2001 年起即未有任何更新,而當時 YouTube 或 Facebook 還未如現在深入人們生活。
版權改革受到期待從網路平台取得報酬的媒體業和創作者歡迎,但遭到倡議網路自由人士及矽谷科技巨頭強烈反對,尤其是 Google。Google 從網路內容搭配廣告賺取巨額利潤。
(譯者:陳韻聿;首圖來源:Flickr/Håkan Dahlström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