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 23 日通過「紓困 3.0」追加預算,經濟部匡列新台幣 1,376 億元。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雖然企業獲紓困條件為營業額衰退逾五成即可補助,但是認定衰退時間點,必須是 2019 年與 2018 年同期相比,將比 2.0 來得嚴格。
經濟部長王美花 23 日出席公開活動,並於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在紓困 3.0 方案,經濟部取得 1,376 億元追加預算,其中,規劃 7~9 月的員工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編列 378 億元,補助對象以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會展產業、進出口貿易服務業為主。
經濟部曾在 4 月底端出的紓困 2.0,匡列 380 億元預算,規劃 4 月到 6 月的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原本預定在 7 月底截止申請,由於預算用罄,提早至 7 月 15 日截止。
這次紓困 3.0 方案排除部分服務業,王美花說,考量內需型產業已經逐漸復甦,因此紓困 3.0 的申請相對會排除商業及服務業別;此外,申請認定衰退標準也會調整。
舉例來說,紓困 2.0 時規定,企業只要今年 1~6 月,任一個月的營業額較同年或是 2019 年、2018 年間,任一個月的營業額減少達 50%,就有申請資格。
如今,紓困 3.0 認定範圍將要限縮成,從今年 6 月起的營業額與 2019 年或 2018 年同期相比。王美花舉例,業者若要以今年 7 月為申請標的,比較的時間則要框定為 2019 年 7 月或 2018 年 7 月。
經濟部在紓困 3.0 追加預算編列 1,376 億元,居所有部會之首,用於企業融資貸款保證、振興三倍券、事業或機構用戶營業用電補貼等經費不敷數,以及企業第三季的員工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
(作者:吳柏緯;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