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我們將要揭露一個鮮為人知的秘密。
社群媒體其實不是新鮮事。
更驚人的事實是:大多數線上社群分享的事件發生在社群網路之外。
自從 1971 年由瑞士的研究人員發出第一封電子郵件以來,現代的網站如 Google+ 以及 Pinterest,網際網路以及上面分享的無價資訊,一直都具有社群的特性。
網際網路的目的(每則網誌、網站以及其中虛擬的聚會地點)都是為了讓人們可以聯絡、溝通、以及協作。
所以,隱藏在 Facebook、LinkedIn、以及其他社群網路的工具並不是新發明,這些服務只是提供我們嶄新、迷人、並且容易使用的方式,讓我們在線上得以分享點子以及資訊。
網際網路一直具有社群的特性,而且將會持續下去。相信嗎?
以下是一張簡明的時間表,將可以消除對於網際網路本質的歷史迷思,你我都一起參與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