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車將可獨自接送乘客,加州將開放申請測試讓民眾體驗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4 月 09 日 11:52 | 分類 科技政策 , 自駕車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自駕車將可獨自接送乘客,加州將開放申請測試讓民眾體驗


加州公共事業監管機構 7 日表示,將允許自駕車接送乘客,且無需有個人類駕駛在車上。

據悉,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發布了一項提案,有望為 Alphabet 旗下 Waymo 和通用汽車等公司掃清障礙,允許他們在沒有後備駕駛的情況下使用自駕車接送普通乘客。

目前,按照監管要求,大部分自駕車都必須配置人類駕駛。

之前加州機動車輛管理局已發布規定,允許自動駕駛公司在沒有配駕駛的情況下測試自駕車,該規定將於本週生效。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表示,此提案補充了機動車輛管理局的規定,但為乘客提供了額外的保護政策。

根據加州監管機構 6 日提出的試點計畫,乘客將允許在該州乘坐自駕車。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PUC)週五發表計畫,將建立兩個試點項目。PUC 專員 Liane Randolph 這對些項目已制定了相應提案。5 月 10 日,委員會的 5 個成員將最終批准該計畫。

「這些提案允許測試自駕車為公眾提供乘車服務,並保障乘客安全,」加州 PUC 公布的一份官方報告稱。

一個試點計畫將允許授權的運輸公司或個人使用自駕車提供搭乘服務。第二個試點計畫允許授權承運公司或個人提供無人駕駛的乘客服務,只要該服務符合由州機動車輛管理局 DMV 制定的車輛運行規則。

在試點測試期間,服務免費開放。但「必須定期向 PUC 和 DMV 提交碰撞和脫離的報告」,PUC 一份預發行版本標示。脫離指的是車上安全駕駛員必須從自動駕駛系統獲取車輛控制權等情形。

多家公司已設計或正在測試自駕車,包括 Google、特斯拉、Uber 和 Lyft 等。

「提供乘客服務的實體必須始終遵守 PUC 和 DMV 的許可」,PUC 週五表示。從 4 月 2 日開始,DMV 為有興趣參與自駕車試點測試的公司等開放申請。

「根據測試規則,製造商必須在事故發生 10 個工作日向 DMV 提供涉及自駕車輛的交通碰撞報告」,DMV 官網公告顯示,「製造商應保留與技術故障導致自動駕駛模式脫離有關的數據,或者當車輛的安全操作要求測試駕駛員立即手動控制車輛時」。這些事件都要記錄至年度報告。

有些時候,乘客可能需要付錢才能坐自駕車。

如果提議得到 PUC 成員批准,PUC 將開始著手規劃更廣泛的工作,以便允許這些公司使用自駕車提供補償性乘客服務。

(本文由 雷鋒網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Way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