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對亞太電漫遊台灣大網路爭議已著手調查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4 年 12 月 27 日 9:24 | 分類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NCC:對亞太電漫遊台灣大網路爭議已著手調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6 日表示,針對亞太電通過與台灣大間之漫遊提供其用戶行動通信服務引起爭議一事,內部正進行調查;對本案涉及營運方式、網路建設及市場公平競爭等議題,均已著手進行查測、調查並搜集相關事證,並請利害關係人到會說明,以釐清事實並依法處理。

NCC 表示,依據電信法第 11 條規定,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前項電信機線設備指連接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依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 40 條規定,經營者亦應依其事業計畫書內容辦理。

關於電信事業之間公平競爭問題,NCC 指出,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規定,事業不得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其法定職掌維護市場競爭秩序,NCC 亦將配合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此外,NCC 也強調,依據電信法第 21 條規定,電信事業應公平提供服務;另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 84 條規定,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間之網路漫遊,由經營者間本於誠實信用之原則自行協商;並於協議達成後一個月內送請 NCC 備查。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