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支付代墊款業務,金管會鬆綁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04 月 20 日 9:00 | 分類 第三方支付 , 網路 , 電子商務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跨境支付代墊款業務,金管會鬆綁


第三方支付業務再開放,金管會 19 日宣布擬鬆綁提供跨境代收代付業務的機構可代墊款項,銀行和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業者,均可辦理跨境支付的墊款業務,將有助台灣電子商務發展。

金管會表示,現行實務運作上,跨境代收代付業務採批次作業模式以「累積一定金額」或「經過一定期間」再行批次移轉為條件。但採用此作業模式,若境外機構收取的代理收付款項遲未達該一定金額,或尚未經過該一定期間前,經核准機構無法自境外機構收取代理收付款項並轉付予客戶(國內賣家),將導致已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客戶需花費較長時間始能收取交易款項,衍生資金調度、運用不便等情事。

金管會指出,為因應實務運作情形,適當維護我國商家權益,並增加經核准機構作業彈性,擬開放經核准機構得為客戶辦理墊付,包括辦理實質交易價金匯入的代理收付款項服務,即國內賣家提供商品或服務,由經核准機構協助收取跨境支付款項。

同時,金管會要求,代收代付業者移轉給客戶的幣別應以台幣為限,代付總款項最高為新台幣 1,000 萬元,墊付期間不得超過 15 天,並應控管同一客戶的最高墊付限額及比率。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核准與境外機構合作辦理跨境代收代付業者共 13 家,當中 10 家為銀行兼營,包括玉山、第一、元大、台新、兆豐、華南、永豐、新光、中信以及國泰世華,其餘 3 家業者為歐付寶、藍新科技和財金公司。

(本文由 MoneyDJ新聞 授權轉載;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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