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通過,Uber 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最高可罰 2500 萬元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6 年 12 月 07 日 14:44 | 分類 共享經濟 , 會員專區 , 網路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立法院初審通過,Uber 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最高可罰 2500 萬元


Uber 在台營業 4 年,但因不合法累積罰鍰超過 8200 萬,交通部和民進黨黨團不滿 Uber 財大氣粗始甘願被罰也不配合現有法規,因此提案修正公路法,今(7)日初審通過,將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的罰鍰上修為 10 萬元至 2500 萬元,此外也開放民眾檢舉並設有檢舉獎金。Uber 方面今天買了 4 大報頭版廣告表達不滿,希望政府能另立一套適合 Uber 這類創新科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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