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受挫,歐洲法院判法國可禁叫車服務

作者 | 發布日期 2018 年 04 月 11 日 9:00 | 分類 共享經濟 , 科技政策 line share follow us in feedly line share
Uber 受挫,歐洲法院判法國可禁叫車服務


美國叫車服務公司優步(Uber)再度遭受挫敗。歐洲聯盟(EU)最高法院 10 日裁定,法國在內的歐盟成員國有權禁止 Uber 提供的服務,不需事先知會布魯塞爾當局。

Uber 因在法國推出 UberPop 叫車服務,目前在法國北方城市里爾(Lille)面臨犯罪告訴。Uber 辯稱,因事涉資訊社群服務技術法規,法國等歐盟國家若要控告這類服務違法,必須知會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歐盟執委會是歐盟的行政單位,負責制定橫跨 28 個成員國的數位和其他政策規範。

但法新社報導,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延續 2017 年 12 月所做有利於西班牙巴塞隆納市傳統計程車公司的判決,判定法國得以禁止 UberPop 服務。

歐洲法院的判決書寫道:「不須預先通知歐盟執委會,成員國得禁止和以犯罪為由處罰違法從事運輸活動,例如本案的 UberPop。」

歐洲法院表示,如同去年 12 月做的判決,他們認定 Uber 是一般運輸公司而非軟體公司,因此應受運輸公司法規管理。聲明說:「歐州法院認為,在法國提供的 UberPop 服務,基本上和在西班牙提供的服務相同。」

Uber 在西班牙遭到巴塞隆納的計程車司機組織提告,當地許多人認為 Uber 是一間計程車公司,因此應受相關管理規範約束。

Uber 遭遇計程車公司和其他競爭者的大力反對,他們指責 Uber 規避計程車駕駛和車輛的訓練和執照要求,要符合這些規範代價不便宜。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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